证券代码:688167证券简称:炬光科技公告编号:2026-010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宋涛、侯栋、延绥斌、李小宁、
田野、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15.00%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13.91%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宋涛√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1□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侯栋√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延绥斌√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李小宁√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田野√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宁波宁炬自有资金投□控股股东/实控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61013132195020XH伙)(以下简称“宁行动人波宁炬”)□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宁波新炬自有资金投□控股股东/实控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610131321975095Q伙)(以下简称“宁行动人波新炬”)□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宁波吉辰自有资金投□控股股东/实控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610131MA6TYWJY6P伙)(以下简称 宁波 行动人吉辰”)□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刘兴胜√不适用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兴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延绥斌先生、李小宁先生、宁波宁炬、宁
波新炬、宁波吉辰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以及宋涛先生、田野先生
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上述几位股东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6009万股,
2刘兴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2719万股,合计持股
比例由15.00%减少至13.9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如下:
变动前股变动后股变动后权益变动资金来源投资者名变动前比权益变动方
数%数比例的时间区(仅增持称例()式(万股)(万股)(%)间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9.44770.111.44840.02集中竞价、大2026/1/22-宋涛
宗交易2026/1/30不适用
6.71280.0700集中竞价、大2026/1/19延绥斌
宗交易2026/1/29不适用
李小宁0.16800.0000集中竞价2026/1/22不适用
田野7.67000.095.850.07集中竞价2026/1/30不适用
宁波宁炬106.40751.1863.90340.71集中竞价、大2026/1/19-2026/1/23不适用宗交易
宁波新炬12.71540.1400集中竞价、大2026/1/19-
宗交易2026/1/23不适用
宁波吉辰13.90750.153.31020.04集中竞价、大2026/1/19-
宗交易2026/1/23不适用
刘兴胜1190.421613.251175.337613.082026/1/19集中竞价2026/1/30不适用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侯栋0.42230.000.42230.00///
合计1347.872815.001250.271913.9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除宋涛先生、田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外,其他股东均已实施完毕,并已披露减持结果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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