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致同在2025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81年11月8日(改制前);2011年12月成立日期2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日(改制批准时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4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业务收入总额26.14亿元
2024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客户家数297家
审计收费总额3.86亿元
2024年上市公
A B 制造业( 19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司(含 、涉及主要行业(29);批发和零售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股)审计情况
供应业(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一)审计团队与方案
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具备深厚的审计经验和行业知识,能够准确把握公司业务模式与财务结构特点。针对公司全球业务布局,致同制定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确保审计工作覆盖全面、重点突出。
在2025年度审计中,致同中国依托致同国际的全球网络资源,协调多国成员所同步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境外资产盘点、境外收入确认、跨境交易合规性等关键领域得到充分、严谨的审计覆盖。通过统一审计标准、协同审计程序、共享审计底稿,致同实现了境内外审计工作的衔接与质量一致。
(二)审计执行与沟通
在执行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审计团队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工具,重点对收入确认、存货减值、商誉减值等关键领域进行了审慎核查。
审计过程中,致同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沟通:
2025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内审部与致同审计团
队进行审计计划沟通,内容包括2025年度审计范围与目标、年度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及主要审计事项、审计师独立性说明等。
2026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致同审计团队进行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
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的处理、总体审计结论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审计质量与建议
致同审计团队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审计程序合规、底稿完整、结论客观。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此外,致同还就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流程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设性建议,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并部分采纳。
(四)独立性保持情况
致同已出具独立性声明,确认其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未提供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
三、总体评价经审查,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保持了独立性,审计程序合规、审计结论客观,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质量良好,履职情况整体较好。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