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0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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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110A010868号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炬光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炬光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炬光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炬光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炬光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
9月11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1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8日,与炬光(合肥)光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北京银行西安丈八北路支20000025315100065805054账户已注销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611301034013001618852账户已注销
安城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456010100101158282账户已注销
安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8328378.17活期
456010100101158531
安分行营业部125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10289738775318672948.19活期行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10289870958843087305.73活期
中行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10210122485429719487.71活期行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8111701011500795397账户已注销
合计224808119.80
2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452710601.0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的购入与赎回。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3单位:人民币元
预期年化是否受托银行产品名称金额起止日期收益率赎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55000000.00
2025/09/04—1.70%否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2026/03/0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
2025/12/31—1.65%否
司西安分行营业部2026/01/29
总计1250000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简称“韶关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韶关项目节余资金尚未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节余资金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于当日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471.88万元(均为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和泛半导体制
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
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本年度投入12469219.94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64186100.77元,本年度实现效益22200120.17元,已达到预计效益,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本年度投入33324288.26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7268860.97元,项目预计于202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超募资金金额121454961.74元用于在建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韶关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韶关项目节余资金尚未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节余资金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于当日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之“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名称:激光雷达发射模组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新项目名称: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增加至4325739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7028100.00元变更为199251000.00元;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减少至1174261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49649000.00元变更为117426100.00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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