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1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15-1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www.grantthornton.cn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7996 号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炬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炬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炬光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炬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炬光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仅供炬光科技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