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被保荐公司名称: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云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仇浩瀚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460号文”批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德龙激光”)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30.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85.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作计划。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中信建投证
2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1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德龙激光在持续督导期间
4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德龙激光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歉并及时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202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4年7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德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龙激光股东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
5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司以低于发行价格违规减持的事项出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书》(〔2024〕146号)并作出了通施等。报批评的处分决定。具体情形详见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德龙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激光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保荐机构督促德龙激光依照相关规定
7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公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保荐机构对德龙激光的内控制度的设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德龙
8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激光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范运行。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荐机构督促德龙激光严格执行信息
9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保荐机构对德龙激光的信息披露文件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2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2024年度,德龙激光及其控股股东、
11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2024年度,德龙激光及其控股股东、
12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2024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德龙激
13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光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告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14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2024年度,德龙激光未发生相关情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况。
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15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求,持续督导期间,德龙激光不存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3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162024年度,德龙激光按照规定持续履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行了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违背承诺事项2024年度,公司股东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设备”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事项,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及时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中煤设备对违反承诺减持事项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自查,对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并积极进行整改,现已通过中煤设备证券账户购回德龙激光134567股,中煤设备已将购回股票产生的价差全部上缴德龙激光。2024年7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德龙激光股东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低于发行价格违规减持的事项作出了通报批评的
处分决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46号)。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再次提醒相关股东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履行其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承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经营业绩下滑事项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1519.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3%。2024年度公司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0.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9.53万元,主要原因是:(1)
4报告期内,公司保持高研发投入与新品开发力度,强化市场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推动产品及技术创新,研发及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受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增加;(3)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复核。综合宏观经济、行业、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前年度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冲回,母公司冲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影响利润为-2447.49万元。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高端激光装备制造业具有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双重特性,面临多重经营风险挑战。一是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公司核心产品主要服务于半导体、电子、新能源及显示面板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行业具有显著的周期性特征,其投资扩产节奏受全球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整、技术路线变革等多重因素影响。特别是在行业下行周期,客户资本开支缩减将直接导致设备采购需求萎缩,对公司订单获取和营收增长构成压力。二是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风险,激光加工技术迭代速度加快,新型光源技术、超快激光技术等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1519.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0.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9.53万元,2024年度公司出现亏损。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激光加工技术凭借在工业制造中显示出的低成本、高效率以及应用领域广
5泛的优势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较早进入激光行业,
具备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加速,激光技术在新能源、消费电子、汽车制造等领域的渗透率持续提升,吸引大量资本涌入,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由于区域性和下游应用广泛的特点,制造业领域的激光加工市场难以形成较为集中的竞争格局,一方面受下游应用场景分散化影响,市场集中度较低;另一方面,多数企业规模有限,在研发投入、产能规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导致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偏弱。在此背景下,若公司无法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竞争力,或未能通过产能扩张形成规模效应,将面临市场份额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风险。此外,随着行业逐步进入整合期,具备核心技术优势及资金实力的头部企业将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剧行业分化,这对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的高科技企业,在半导体、显示面板、新型电子及新能源等战略新兴领域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并在各细分领域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直接竞争,与其存在较大差距:(1)国外激光设备龙头企业起步较早,品牌知名度更高,具备市场先发优势,在技术、规模等方面优于国内激光公司;(2)国内激光设备龙头企业较公司而言则具备更强的规模优势,拥有更丰富的产品线及更加全面、综合的服务能力。若国内外龙头企业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优势,加大在公司所处细分领域的投入;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提高产品国产化率,不能持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服务能力,或者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公司未来将面临与行业龙头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风险,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精密激光加工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半导体、显示、新型电子和新能源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系装备类产品,与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较强,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和波动情况直接影
6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进而影响对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由于半导
体、显示、新型电子和新能源等行业受技术进步、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
素的影响,其市场需求在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趋势。若下游行业处于周期低点,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均可能大幅下降,将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客户连续性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不存在明显的连续性。公司主要产品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系装备类产品,与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较强,而下游单一客户对于固定资产投入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故客户采购呈现间歇性特征;部分客户采购特定产线建设项目,周期较长且规模较大,项目结束后可能存在订单断档期。虽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具备面向多元化应用市场、多层级行业客户的综合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能力,但若公司新客户开拓不及预期,既有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同时出现周期性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部分核心原材料进口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和激光器。其中,激光器为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核心部件,公司亦自产激光器并直接对外销售。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核心部件激光器主要为自产,部分向国内外厂商采购,主要进口国为德国、美国等。将来若因国际贸易形势恶化,前述核心原材料的出口国对其实施出口限制,或将其列入关税加征名单,会对公司的原材料进口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随着国内厂商技术的进步,公司也不断对国内供应商产品进行长期稳定性测试,其中如泵浦源已逐步进行国产替代,缓慢地降低原材料进口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七)对下游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等局面不能及时响应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半导体、显示、新型电子、新能源等下游领域,这些领域对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技术与工艺水平要求极高,且产品更新换代迅速、
7技术迭代频繁。下游行业的技术革新不断对公司的产品与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在半导体领域,集成电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对激光器的精度、功率等要求极高,这要求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中持续投入大量资源。在显示领域,AMOLED 和Mini/Micro LED 显示屏的切割与修复对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在新型电子领域,产品迭代周期短、更新速度快。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增长,相关加工材料的非金属化趋势对设备和部件的精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若未来下游应用领域技术迭代加速、产品更新速度进一步提升,而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中投入大量资源后,仍面临短期开发失败、新产品开发不及时或对市场发展方向判断失误等问题,无法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工艺研究,导致公司产品与技术与下游市场应用脱节,不能及时响应下游行业技术迭代和产品更新的快速变化,那么公司的经营将受到显著不利影响。
(八)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及激光器行业,属于典型的知识密集型领域。
该行业深度融合了激光器技术、光学设计原理、激光加工工艺以及运动控制技术等多类技术范畴与专业理论体系。公司能够持续维持在行业内的先进技术地位,高度依赖一支具备卓越专业素养的核心技术团队。技术人才作为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支柱,构成了公司最为核心的竞争力要素。在当前市场环境下,随着市场需求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行业竞争亦日趋白热化,企业之间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愈发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强化对技术人才的吸引力、构建更为有效的激励机制并增强人才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感,那么将面临技术人才流失的潜在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九)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工业应用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及其核心器件激光器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注重研发,产品具有技术、质量等优势,获得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持续创新是公司保持产品竞争力和较高毛利率水平的重要手段,如果公司
8不能根据下游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技术创新,随着下游市场需
求和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因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德龙激光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
(%)
营业收入715191631.87581808798.562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01101.0239051094.97-18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51495302.6725193150.79-304.40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77499.15-5631030.57不适用主要财务数据20242023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年末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2346686.301307397428.27-5.74
总资产1834177292.671744988810.405.11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2023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38-186.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38-186.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00.24-308.33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32.99减少5.7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071.93减少6.00个百分点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8.2417.82增加0.42个百分点
(%)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188.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滑304.40%,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保持高研发投入与新品开发力度,强化市场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推动产品及技术创新,研发及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受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增加;(3)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复核。综合宏观经济、行业、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前年度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冲回,母公司冲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影响利润为-2447.49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下降4294.6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回款比同期增加,但为支持订单交付,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也比同期增长;
3、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86.84%、186.84%和308.33%,主要是因为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是少数几家可以提供稳定、工业级固体超快激光器的厂商之一,是国内较早少数几家可以实现超快激光器激光种子源自产的厂商之一,核心的激光器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前列。此外,由于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对于各零部件、运动控制系统、光学系统及加工工艺有着近乎极致的苛求,即便是资金和研发
10实力极其雄厚的企业,也很难在短期内掌握这一技术。公司经过近20年的技术
研发和工艺积累,在精密运动控制、激光加工工艺、特殊光学系统设计等诸多方面形成了关键核心技术,这也构成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是业内少有的同时覆盖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厂商,相较于专攻激光器或激光设备的其他厂商,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实现激光器和激光设备之间的交流互动,将下游客户需求及时顺畅地反馈到激光器的研发和改进之中,以及激光加工新工艺开发对激光器不同性能、指标的要求,具有一体化协同效应。产业链一体化可以使公司实现快速交货,快速满足客户的即时需求。
(三)自主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坚持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以创新赢市场,截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8.24%,研发人员占比达到
23.96%,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56项(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2项发明专利)、实
用新型专利189项和软件著作权180项。公司高度重视自主技术研发和积累,建有各类激光应用超净实验室和洁净生产车间,并配备了先进的紫外激光加工系统、超短脉冲微加工系统以及各种精密检测仪器,为企业的自主研发提供了完备的硬件保障。公司目前建有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先进激光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苏州工
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等高规格、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
(四)人才及团队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一支以赵裕兴博士为核心的稳定、卓越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裕兴博士拥有30年以上的激光、光电行业领域学术研究经验,为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研发专家之一,曾历任上海光机所助理工程师,悉尼大学光纤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工程师,悉尼大学电机系光子实验室主任,澳大利亚国家光子中心高级研究员,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
11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2014年获选“中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9年获选激光领军人物宣传工作委员会“激光领军人物”称号,2020年受聘担任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省产业教授和苏州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产业教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23.96%,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时间均超过10年,彼此间长期合作、分工默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成熟的工艺。此外,公司研发管理团队对中国制造业升级的大趋势和激光设备行业需求有充分的理解,因此,在技术创新理念与产品适用性开发方面也同样具备优势。
(五)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由于激光设备的性能、效率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特别是高端制
造企业客户的产品质量,因此其对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激光设备的性能指标、设备的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通常来说,下游客户对供应商品牌的认可是建立在双方长时间磨合的基础之上的,下游的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开展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设备销售售后渠道完整的供应商。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成套设备领域,立足高端,以“诚信、敬业、团队、创新”的企业精神、科学的管理、领先的技术、标准化的生产、优异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为保证,经过近20年的长足发展,在同行及在客户中赢得了口碑和信任,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在的领域占据市场优势地位,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优质的客户对产品设计和质量等方面要求也更为严格,有利于公司的技术发展和进步。
公司与下游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也为德龙激光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2自成立至今,公司始终专注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公司高度重视自主技
术研发和积累,以技术创新驱动作为发展战略,不断进行自主研发创新,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达成深度融合,推动了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和激光器的国产化进程,推进了激光行业的发展。公司2024年度研发投入1304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8.24%,较上年同期增加0.42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
人员数量为241人,较上年同期末增长2.12%。
2024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
司申报的“非对称分束激光加工透明材料的装置及其方法”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中国专利奖是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的,是中国唯一的专门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政府部门奖,“中国专利奖”重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在专利申报方面,公司2024年度新增申请专利149个,新增授权专利63个,其中发明专利16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授权有效专利共245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2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89项,此外,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80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5637122.5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779851200.00
13减: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46791072.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733060128.00
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184159.94
前期其他发行费用置换5056256.08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857.60
减: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14885994.44
募集资金项目支出置换61324425.21
募集资金项目支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17855110.22
减: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7000000.00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10064348.78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22949146.85
截至2024年12注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195637122.58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尚未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余额合计171000000.00元。
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陈奕豪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离任高峰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1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6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丁哲波先生,独立董事蒋力先生、朱巧明先生、李诗鸿先生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
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苏金其先生、王龙祥先生,与公司前期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计婷怡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赵裕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狄建科先生、袁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苏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袁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15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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