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龙激光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资质,能客观、公正及独立地进行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制订并实施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以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进行了严谨评估,并与会计师团队保持了深度沟通,敦促其秉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