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蒋力先生、朱巧明先生、李诗鸿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蒋力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巧明先生、独立董事李诗鸿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4
审计委员会第五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月17日
次会议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8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六
月15日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次会议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10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七
月24日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次会议
3、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12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八
月23日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次会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
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专项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履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核查,未发现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建议,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各部门进行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认真执行内控制度,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运作指
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蒋力朱巧明李诗鸿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