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证券简称:德龙激光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持有公司
股份10026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583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悦衍”)持有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上述股份为公司发行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0日起上市流通。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无锡悦衍和苏州沃洁为一致行动关系(以下简称“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0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重工”)持有公司股份1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陈江持有公司股份529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2%,其中1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5290000股为公司上市后协议受让天龙重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上市流通。天龙重工和陈江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公司647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6%。
*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1008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437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0%。其中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0%。
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北京沃衍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0026837股
2持股比例9.7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0026837股股东名称江阴沃衍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1583163股
持股比例1.5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583163股股东名称无锡悦衍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410000股
持股比例0.4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410000股股东名称苏州沃洁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480000股
持股比例0.4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480000股
3股东名称天龙重工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1180000股
持股比例1.1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180000股股东名称陈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5290100股
持股比例5.12%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529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北京沃衍100268379.70%
受同一主体控制:北京沃衍投资管
江阴沃衍15831631.53%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北京沃衍、
第一组江阴沃衍、苏州沃洁和无锡悦衍的
苏州沃洁4800000.46%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无锡悦衍4100000.40%
4合计1250000012.09%—
52901005.12%陈江女士持有天龙重工40%股权,陈江
陈晓东先生持有天龙重工60%股
11800001.14%权,陈晓东先生与陈江女士系夫妻第二组天龙重工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64701006.26%—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减持数量减持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股东名称减持期间
(股)比例(元/股)划披露日期
北京沃衍3000000.29%2024/1/2~2024/1/237.45-37.45不适用
江阴沃衍1500000.15%2024/1/2~2024/1/237.45-37.45不适用
无锡悦衍2100000.20%2024/1/2~2024/1/232.00-32.00不适用
天龙重工52900005.12%2023/10/17~2023/10/1729.30-29.302023/8/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北京沃衍及一致行动人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1008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33600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67200股减持期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9月1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名称陈江及一致行动人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437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3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33600股
5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437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9月1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协议转让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股东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无锡悦衍、天龙重工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股东苏州沃洁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期间孰晚日期为准),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股东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无锡悦衍、苏州沃洁、天龙重工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6“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企业在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本企业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对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因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相关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7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龙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龙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