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德龙激光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985.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6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2年 4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截至2025年12项目达到预定序项目投资总投入进度项目名称12月31日承月31日累计投可使用状态日号额(万元)(%)
诺投入金额入金额(万元)期(万元)精密激光加工
1设备产能扩充16438.8010912.2910912.29100已结项
建设项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
28646.193216.663216.66100不适用
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35917.401871.321871.32100不适用
项目客户服务网络
42212.30906.46906.46100不适用
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11785.3111785.3111785.51100不适用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股份回购
6不适用27385.1727385.17100不适用
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需求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2010.22元,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其中原募投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结项、原募投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原三个募投项目节余或剩余的募集资金均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入,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使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理财收入17592.83
万元整体变更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6年5月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截至2025年项目达到预序项目投资总拟投入募集资12月31日累投入进项目名称定可使用状号额(万元)金金额(万元)计投入金额度(%)态日期(万元)新能源高端装
114753.549236.224684.9450.722026年12月
备制造项目新能源研发中
210180.988356.615348.8764.012026年12月
心建设项目
三、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6年12月,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竣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施工。由于该项目
尚未建设完成,未来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产能爬坡及释放仍需要一定时间,使得该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
因附近重要客户出现临时仓储空间不足的情况,拟阶段性租赁公司场地作为仓库使用。综合考虑在可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的基础上亦可维护上下游关系,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场地按当地市场价阶段性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爬升释放后收回。本次调整有助于提升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产收益率。
四、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影响
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是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将暂时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有利于维系客户黏性,夯实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切实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与股东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