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证券简称:德龙激光公告编号:2026-034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7
普通股股东人数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26591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6591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1.704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1.7048
注:剔除已实际回购股份350000股后,公司表决权数量为1030100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裕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袁凌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苏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2856899.9063187050.0573118920.0364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262856899.9063187050.0573118920.0364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262856899.9063187050.0573118920.036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969963899.4699390010.4000126920.1302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260747299.8417390010.1194126920.0389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持股5%以上30160600100.000000.000000.0000普通股股东
持股1%-5%2146434100.000000.000000.0000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32153491.3109187055.3119118923.3772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7801186.21231064011.758518362.0292股东
市值50万以24352393.074180653.0824100563.8435上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关于2025年度
2利润分配方案136796897.8123187051.3374118920.8503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32026年度审计136796897.8123187051.3374118920.8503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4和高级管理人30043885.32003900111.0757126923.6043
员薪酬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针对议案4,关联股东赵裕兴、苏州德展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良才、张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