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证券简称:燕东微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院3号楼
11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4
普通股股东人数1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992144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992144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2.987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98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劲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9875046299.94841249640.01383390190.0378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9873441499.94661410120.01563390190.0378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9871969499.94491552320.01723395190.0379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89870118499.94291500420.01663632190.0405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9870848799.94371434390.01593625190.0404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工作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9871161199.94401391150.01543637190.0406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9874407099.94761264470.01403439280.0384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5307674199.81041316640.05193489280.1377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11271621299.57541366640.12073439280.303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3关于审议202511270205399.56291552320.13713395190.3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会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过半数表决通过;
2.议案3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8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议案9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雅迪、吴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