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由独立董事周华先生、独立董事李轩先生、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董事旷炎军先
生和董事范晓宁先生五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周华先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届次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新相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计师事务所24年审计报告的初步意见及总结的议案》
会第九次会议
《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会议届次议案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25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25年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和内外部借款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宇翔公司、飞宇微电路、北光公司以及锐达芯公司离任领导经责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四季度审计工作计
会第十四次会议划的议案》
《2021年股权出售激励计划相关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会第十六次会议(草案)的议案》《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后,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治理结构调整,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改革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责,具体开展如下工作: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季度听取审计工作总结,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问题整改;指导内控体系建设,审议内控体系工作报告,促进内控工作有效开展,防范经营风险。
3.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对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于职守、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相
关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公司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力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