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公告编号:2026-05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
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AO 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能全部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能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内行权完毕,公司将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9.2345万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娅、李程锦、卢海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165.5875万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娅、李程锦、卢海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