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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希荻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08-30 查看全文

希荻微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173公司简称:希荻微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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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TAO HA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娅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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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2

第五节重要事项..............................................3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7

第八节财务报告..............................................88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备查文件目录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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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希指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荻微

上海希荻微指上海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希荻微指成都希荻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希荻微 指 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希荻微指北京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国希荻微 指 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系香港希荻微的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希荻微 指 Halo Micro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系香港希荻微的控股子公司

韩国希荻微指,系香港希荻微的控股子公司远景技术 指 Future Vis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系香港希荻微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泓璟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重庆唯纯指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深圳辰芯指深圳辰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佛山迅禾指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指2025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WSTS 指 World Semiconductor Trade Statistics 的简称,WSTS Inc.,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的简称,国际数据中心,是全球著名的科技市场研究机构之一

Qualcomm、高通 指 Qualcomm Inc.,高通公司MTK、联发科 指 MediaTek Inc.,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星 指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小米指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荣耀指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OPPO 指 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传音指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谷歌 指 Google Inc.罗技 指 Logitech International SA联想指联想集团华勤指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龙旗指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舜宇指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欧菲光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丘钛微指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指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视源股份指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DM 指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简称,原始设计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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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 指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简称,原始设备制造商Joynext 指 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均胜电子(600699)下属智能车联事业部

Yura Tech 指 Yura Tech. CO. LTD.奥迪 指 Audi AG,奥迪公司现代 指 Hyundai Motor Company

起亚 指 Kia Motors Corporation

小鹏 指 XPeng Inc.,小鹏汽车有限公司红旗指中国一汽集团旗下的高端汽车品牌问界指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长安指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DC/DC 指 Direct Current/Direct Current,是将直流电转换为直流电的一种技术和方法,可实现升压或降压功能LDO 指 Low Dropout Regulator,即低压差线性稳压器,能够输出稳定的降压电压,具有过流保护、过温保护、精密基准源、差分放大器、延迟器等功能

PMIC 指 Power Management IC的简称,是一种高度集成的芯片,用于管理电子设备中的电能变换、分配及优化

超级快充 指 快速充电技术的一种,通常指能够实现充电功率在 30w以上的快充技术

电荷泵 指 一种无电感式 DC/DC转换器,利用电容作为储能元件来进行电压电流的变换锂电池快充指一种基于锂离子电池的快速充电技术

端口保护 指 对包括 USB 在内的电路连接端口提供过压、过流、过温、浪涌等保护

Type-C 指 一种 USB接口形式,为支持双面都可插接口,特点为更加纤薄的设计、更快的传输速度以及更强的电力传输

OVP 负载开关芯 指 一种集成电路,主要用于电路保护。当输入电压超过安全阈值时,Over片 Voltage Protection会迅速切断电源避免后端设备因电压过高而损坏

SIM 卡电平转换 指 一种用户识别模块(SIM卡)/智能卡接口电平转换器芯片,能够实现芯片 手机主芯片与 SIM卡端逻辑电压兼容并具备放电保护功能

GPIO拓展器芯片 指 一种集成电路,主要用于扩展嵌入式系统中的 General-purposeInput/Output引脚数量

E-Fuses 负载开关 指 一种可编程的电子保险丝,能够校对电路参数,控制电流和电压,确芯片保电路正常工作,避免出现意外输出短路和意外过载音圈马达 指 Voice Coil Motor,属于线性直流马达,原来用于扬声器产生振动发声,现用于推动镜头移动产生自动聚焦的装置音圈马达驱动芯指用在摄像头模组内部用于控制音圈马达来实现自动聚焦功能片数模混合芯片指将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集成在同一芯片上的一种集成电路

LPDDR 指 Low Power Double Data Rate SDRAM,低功耗双倍数据率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

AP 指 Application Processor,应用处理器CPU 指 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GPU 指 GPU(Graphic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器DSP 指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字信号处理器OTG 指 On-The-Go 的缩写,是一种设备连接和数据交换技术,主要用于移动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和功能扩展

AEC-Q100 指 Automotive Electronics Council–Qualification 100,为国际汽车电子协

会车规验证标准及汽车电子系统的通用标准,是针对车用芯片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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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规格化的质量控制标准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简称,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Buck 指 开关电源三大基础拓扑之一,Buck电路是降压电路,其输出平均电压小于输入电压

Boost 指 开关电源三大基础拓扑之一,Boost 电路是升压电路,其输出平均电压大于输入电压

Fabless 指 Fabrication-Less,即无晶圆厂的集成电路企业经营模式,采用该模式的厂商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集成电路指将一个电路的大量元器件集合于一个单晶片上所制成的器件

晶圆指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封装指把晶圆上的半导体集成电路,用导线及各种连接方式,加工成含外壳和管脚的可使用的芯片成品,起着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

Fairchild 指 Fairchild Semiconductor International Inc.Semiconductor

Maxim 指 Maxim Integrated Products Inc,美信集成产品公司IDT 指 Integrated Device Technology Inc.Lucent 指 Lucent Technologies Inc.,朗讯科技公司Technologies

NXP 指 NXP Semiconductors N.V.,恩智浦半导体公司TI 指 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德州仪器公司Intel 指 Intel Corporation,英特尔公司Analog Devices 指 Analog Devices Inc.,亚德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Infineon 指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英飞凌科技股份公司ppm 指 parts per million,用于衡量不良品率,即每一百万个器件中的不良品数量

韩国动运 指 Dongwoon Anatech Co. Ltd.AF 指 自动对焦(Auto Focus),是通过移动多个镜片自动进行对焦的技术OIS 指 光学影像防抖(Optical Image Stabilization),是指在照相机或者其他类似成像仪器中,通过光学元器件的设置,来避免或者减少捕捉光学信号过程中出现的仪器抖动现象,从而提高成像质量NVTS 指 Navitas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Navitas 指 Navitas Semiconductor Limited,是 NVTS的子公司《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指现行有效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版本

Zinitix 指 Zinitix Co. Ltd.,韩国创业板科斯达克上市公司诚芯微指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链智创芯指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智创芯指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中文名称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希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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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外文名称 Halo Microelectronics Co. 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lo Micr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TAO HAI(陶海)公司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

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住所申报)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无公司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

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住所申报)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28200

公司网址 https://www.halomicro.cn

电子信箱 ir@halomicro.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唐娅周紫慧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

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 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

305-308单元(住所申报)305-308单元(住所申报)

电话0757-812805500757-81280550

传真0757-863057760757-86305776

电子信箱 ir@halomicro.com ir@halomicro.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股票简况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及板块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希荻微 688173 无科创板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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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16上年同期(-月)期增减(%)

营业收入466449284.71230088443.14102.73

利润总额-59644191.77-116768017.4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88409.12-117539340.5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46517263.83-125555169.18不适用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72381.33-86851887.82不适用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1083188.351478987485.53-1.21

总资产1805020711.901810336339.19-0.29

(二)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16上年同期(-月)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2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2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0.11-0.31不适用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6-6.71增加3.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2.98-7.16增加4.18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6552.24减少23.59个百分点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102.73%,主要系受消费电子市场逐步回暖影响,终端客户

对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的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带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总体增长。

同时,公司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即智能视觉感知业务)部分产品逐步实现自主委外生产,使得该产品线的营收规模明显增长。另外,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的传感器芯片产品线对本报告期营收增长亦有所贡献。

2.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亏4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

亏6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亏62.95%,亏损幅度显著收窄,主要系随着公司总体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矩阵日益丰富,以及公司对上游供应链的有效整合,毛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此外,公司通过系列措施加强费用管控,提升了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在业务规模明显增长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支出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27.95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

扩大产生的销售商品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增加,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下下降所致。

4.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分

别增加0.18元/股、0.18元/股和0.2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3.85个百分点和4.18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去年同期缩窄所致。另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去年同期下降23.59个百分点,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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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5844.38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2312518.59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887751.67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182103.53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9063.96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4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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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14100.42

合计1828854.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代码“I6520”。近年来,AI(人工智能)、5G通信、物联网、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集成电路产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1.集成电路行业概况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IC)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由“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三个环节构成,集成电路产业是以技术作为核心驱动因素的产业,在设计环节上技术与资本高度密集,是带动整体产业发展的核心因素,也同样是经济附加值最高的环节。集成电路行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集成电路产品根据功能主要可分为数字芯片和模拟芯片,其中数字芯片指基于数字逻辑设计和运行的,用于处理数字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包括微元件,存储器和逻辑芯片;模拟芯片指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和模拟信号处理芯片。其中,电源管理芯片是电子设备中的关键器件,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渠道壁垒,其性能表现将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

模拟芯片产品性能主要由特色工艺能力,研发设计能力和质量管控能力决定;同时由于其设计工具自动化程度较低,设计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较长等特点,该行业高度依赖于工程师的设计能力和设计经验。优秀的模拟芯片设计企业需要长期经验和技术的累积,领先企业依靠丰富的技术及经验、大量的核心 IP和产品类别形成竞争壁垒。

2.全球模拟芯片的发展情况

由于模拟芯片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子产品和系统中,包括消费电子、汽车、通信、计算和存储等,这种广泛、分散的应用为模拟芯片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需求来源。模拟芯片因其使用周期长的特性,市场规模呈现稳步扩张的态势。全球 AI计算基础设施、智能汽车电子与通讯网络升级的范式变革,也推动了模拟芯片需求的增加。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调研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25 年全球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将超过 1000 亿美元。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在

2025年8月发布预测,2025年全球模拟芯片销售额将同比增长3.3%,市场回归增长,2026年增

速将达5.1%。

3.中国模拟芯片行业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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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是一个高度全球化的产业,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虽起步较晚,但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有利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已成为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调研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显示,

2025年中国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将增长至3431亿元。

欧美等国际领先厂商在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具有大量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产业链配套环境,同时在产销规模、品牌声誉等方面具备领先优势。在政策扶持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中国集成电路产品的品质和市场认可度日渐提升,部分本土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整体技术水平和国外设计公司的差距不断缩小,国内企业设计开发的模拟芯片产品在多个应用市场领域逐渐取代国外竞争对手的份额。

2025年上半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出口持续提升,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集

成电路出口数量增长20.6%至1677.7亿个,出口金额增长20.3%至6502.6亿元。国务院颁布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指出,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批企业进入国际第一梯队,实现跨越发展。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是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加速发展集成电路制造业,提升先进封装及测试业发展水平,突破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和材料。

未来,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计算与存储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以及国家支持政策的不断提出,芯片的国产化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而国内本土企业研发产业化加速落地、多元化产品方案日趋成熟,整个市场格局有望进入调整期,中国模拟芯片市场有望开启新一轮的增长。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服务于手机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电子和车载电子领域的集成电路,现有产品布局覆盖 DC/DC芯片、锂电池充电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和信号切换芯片、电源转换芯片、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以及传感器芯片等,具备高效率、高精度、高可靠性的良好性能。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拓展芯片产品在 AI端侧的应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产品布局如下图所示:

(1)高性能 DC/DC芯片

公司 DC/DC芯片产品线包括降压转换芯片和升压转换芯片等系列产品,可以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及存储等领域,实现业内领先的负载瞬态响应、输出精度及稳定性表现。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多款消费级 DC/DC芯片较早进入了 Qualcomm 平台参考设计,各类产品可以为智能手机、可穿戴等移动终端电子设备 LPDDR、内存、AP、GPU、OTG 功能、WiFi

模组、摄像头模组、屏幕等核心单元供电,已广泛应用于三星、小米、vivo、传音、联想等品牌客户的消费电子设备中,覆盖包括中高端旗舰机型在内的多款移动智能终端设备。

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车规级 DC/DC芯片进入了 Qualcomm 智能座舱汽车平台参考设计,已实现了向 Joynext、Yura Tech等全球知名的汽车前装厂商出货,并最终应用于奥迪、现代、起亚、小鹏、红旗、问界、长安等中欧日韩多个品牌汽车中。此外,公司车规级 LDO稳压芯片和高边开关芯片已实现了向国内多家头部客户批量出货。

在通讯及存储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 CPU、GPU、DSP 等核心处理器供电芯片,具备革命性的创新架构以及全球一流的负载瞬态响应,持续输出电流高达 50A,效率高达 90%以上,多路并联可输出更高规格的电流,与国际品牌的成熟方案相比,更加能够满足服务器对电源模块小型化、高效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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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锂电池充电管理芯片

公司锂电池充电管理芯片产品线包括线性充电芯片、开关充电芯片、电荷泵充电芯片等系列产品,确保移动终端电子设备高效、快速、安全充电。

近年来,凭借充电功率高、系统成本低、兼容性强等优势,电荷泵已成为手机快充的主流方案。公司电荷泵充电芯片产品在充电效率、充电功率等方面均具有相较海外厂商竞品更良好的表现,且具备更好的电路保护功能和更小的芯片面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锂电池充电管理芯片已成功导入三星、OPPO、传音、荣耀、龙旗、华勤等全球知名品牌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位列国产电荷泵充电芯片第一梯队供应商。

(3)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公司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产品线包括 OVP负载开关、USB Type-C端口保护芯片、USB

Type-C模拟音频和数据开关芯片、SIM卡电平转换芯片以及 GPIO拓展器芯片等系列产品,赋能移动终端设备接口转换与安全,广泛应用于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

此外,公司推出的 E-Fuses 负载开关芯片可以应用于通信及存储领域以及消费电子领域。

(4)音圈马达驱动芯片公司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即智能视觉感知业务,包括开环式自动对焦芯片(包括传统音圈马达驱动芯片和双向音圈马达驱动芯片)、闭环式自动对焦芯片以及光学防抖芯片(包括 OIS芯片、eOIS芯片、SMA OIS芯片、Folded&C-Zoom OIS芯片)等系列产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与韩国动运达成合作,获得其自动对焦(AF)及光学防抖(OIS)技术在大中华地区的独占使用权。自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公司以自有品牌布局智能视觉感知业务,陆续搭建了供应链、技术团队以及研发团队,推动该业务从贸易模式向自产模式转换,并且持续丰富产品种类。公司通过与舜宇、欧菲光、丘钛微等知名摄像头模组厂商建立合作,将智能视觉感知业务的相关产品导入了 vivo、荣耀、传音、OPPO、小米、联想、科大讯飞、视源股份等品

牌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学习平板、掌上电脑、视频会议设备等终端设备。

(5)传感器芯片

公司控股子公司 Zinitix的主要产品为公司传感器芯片,包括触摸控制器(Touch Controller IC)、触觉反馈驱动器(Haptic Driver IC)以及磁性安全传输芯片(Magnetic Security Transmission IC)等,广泛应用于以智能手机和可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 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环节委托给相应的代工厂完成。

具体而言,公司在芯片产品的研发完成后,将研发成果即集成电路产品布图交付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和封测厂,分别委托其进行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再将芯片成品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销售给下游客户。在 Fabless经营模式下,公司有效规避了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所带来的财务风险。这使得公司能够更专注于高价值创造的设计开发环节,从而显著提高运行效率,加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进程,进而提升整体竞争力。在销售环节,公司采用直销和代理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可有效降低新客户开发的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并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多芯片集成、快速充电和先进电源效率管理的兴起,电源管理芯片的复杂性和规格也不断提升,其单位价值亦随之不断提升,推动了智能手机尤其是旗舰手机电源管理芯片市场的持续增长。智能手机轻薄化发展趋势也要求高性能芯片产品进一步降低功耗和缩小器件体积。

此外,深度受益于国产替代和光学升级,自动对焦芯片和光学防抖芯片产品已成为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对焦和防抖功能的关键元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摄像头。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显示,智能手机前摄自动对焦功能渗透率提升和可变光圈等新应用的拓展推动了自动对焦芯片渗透率的提升,后置主摄和长焦镜头的升级拉动光学防抖芯片逐步从旗舰机型向中低端机型下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如下:

1.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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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供应商之一,致力于高性能模拟芯片和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可以为客户提供业界领先的模拟和电源管理芯片和方案。公司拥有具备国际化背景的行业高端研发及管理团队,开发出了以 DC/DC芯片、超级快充芯片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具有高效率、高精度、高可靠性等良好性能的芯片产品。

优秀的产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培养研发实力、奠定行业地位的关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344人,较上年同期增加60人;研发人员208人,占员工总数量的60.47%,较上年同期增加19人;研发人员中博士和硕士合计76人,占研发人员总数量的36.54%。公司校园招聘与社会招聘并重,通过将绩效薪酬与股权激励有效结合,实现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绑定,以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作为以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性企业,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研发和技术的积累和创新,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从而带动了各类产品的性能提升与新功能集成,促进了产品的演进与迭代,提高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为1336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1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4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4项。

2.市场情况与产品销售

受边缘 AI整合至智能手机、新型市场设备升级浪潮以及高端化趋势推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已显露复苏迹象。Counterpoint Research 数据显示,2025 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营收同比增长10%,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创下第二季度历史最高纪录。尽管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整体增长依然温和,但旗舰机型出货占比不断提升,推动高端市场价值进一步增长,而国家补贴政策的出台也进一步刺激了国内智能手机市场需求的成长。

在可穿戴腕带设备领域,Canalys 数据显示,2025 年全球可穿戴腕带设备市场出货量有望达

2.23亿台,同比增长15.5%。中国及新兴市场的强劲需求成为主要增长动力,美国、欧洲等成熟

市场需求总体平稳。在智能眼镜领域,IDC数据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眼镜市场出货量

148.7万台,同比增长 82.3%;其中中国市场出货量 49.4万台,同比大增 116.1%。IDC预测,2025年全球智能眼镜市场出货量将达1451.8万台,同比增长42.5%。

在汽车领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总销量预计将达到3200万辆,同比增长3.2%。在新能源汽车领域,2025年新能源汽车含出口的销量预计达到1650万辆,同比增长28.2%,内需有望达到1500万辆,渗透率预计超过55%。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营业收入产品结构和强化供应链管理,并贯彻落实一系列管理举措以实现降本增效。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644.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02.73%;实现毛利润13713.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1.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

损4468.84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85.0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4651.73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903.79万元。2025年上半年,按照产品结构划分,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实现营业收入18235.43万元,自动对焦及光学防抖芯片实现营业收入14193.99万元,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实现营业收入4660.80万元,传感器芯片及其他实现营业收入9554.71万元。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77.00万元,环比增长62.52%;实现毛利润8381.32万元,环比增长57.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1742.36万元,亏损金额环比减少

984.1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826.52万元,亏损金额环

比减少998.69万元。

在 AI手机领域,Counterpoint Research 发布的《全球手机机型销量追踪报告》显示,2025 年

5月中国市场智能手机的平均电池容量达到 5418mAh,同比增长 11%。与全球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始终维持着较高的平均电池容量。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模拟芯片厂商,率先围绕硅负极电池(包含硅碳电池)应用场景推出了定制化的 DC/DC芯片产品,凭借其宽电压范围、高效能和智能限流方案等独特优势,能够显著延长设备使用时间,改善终端消费者的使用体验。2025年以来,上述产品已成为 AI手机等终端智能电子设备提升续航性能的优选方案之一,公司已实现向小米、OPPO、vivo、传音等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出货,并将产品的应用场景延展至 AI眼镜等前沿领域。

在 AI眼镜、AR眼镜等智能设备领域,公司已通过 ODM厂商及代理商销售实现了向雷鸟、亿镜、Meta等国内外知名厂商出货。在机器人领域,公司部分高性能芯片产品已通过代理商实现向卡诺普等智能工业机器人领先企业销售,应用于工业机械手臂等终端领域。在 AI算力领域,公司研发的大电流 POL(负载点电源)产品和 E-Fuses负载开关芯片产品已经在客户端进行量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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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试制和测试,可以为 PC算力卡和服务器核心处理器供电以及保护系统免受输入瞬变、短路和电压尖峰等危害,优化电力传输,提升系统可靠性。在智能汽车电子领域,公司持续发力新品研发,推出契合市场需求的新品,包括车规级单通道 30mΩ和 50mΩ低边开关芯片、双通道高边开关芯片、8通道 750mΩ高边/低边开关芯片等高性能芯片产品,进一步丰富各产品线矩阵。

在 AI影像领域,摄像头模组内的音圈马达驱动芯片等核心器件实现国产替代已是大势所趋。

公司通过与韩国动运签署《技术许可协议》,获得了其自动对焦(AF)和光学影像防抖(OIS)相关专利及技术在大中华地区的独占使用权,并有权基于标的技术进行技术改进及新产品研发,已成为中国智能手机品牌客户采购音圈马达驱动芯片的首选供应商之一。2025年以来,公司全力推动该业务从贸易模式向自产模式转换,使得该业务自产比例逐季度提升。公司也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下一代产品的预研,持续丰富该业务的产品种类。在其他领域,如运动相机、笔记本电脑、物联网、医疗、汽车电子、安防、工业等市场,用户对清晰图像的需求也越发强烈,上述技术有望在相关领域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3.并购重组与无机生长

2024年11月,公司发布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诚芯微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2025年5月13日,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问询函。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收购项目尚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公司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诚芯微是一家专注于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诚芯微主要产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电机类芯片、MOSFET和电池管理芯片等多种集成电路产品,已成功导入立讯精密、BYD、CE-LINK、联想、吉利、长安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并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预计将“白牌市场”等大众消费市场纳入整体业务发展战略中,与公司在现有的手机、PC 及可穿戴设备市场积累的优势形成合力,巩固公司在消费电子市场的行业地位。除此之外,公司将发挥诚芯微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能手机、电动工具、小功率储能等领域的优势,深度调研市场需求,将双方现有车规及工规芯片产品进行组合,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整体解决方案。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 Zinitix现任董事在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涉嫌不法行为,要求 Zinitix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但 Zinitix现任董事采取了一系列行为阻碍董事改选,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 Zinitix董事会改选。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韩国当地司法和行政途径维护正当的股东权益。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美国希荻微仍然是 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美国希荻微、香港希荻微和韩国希荻微合计持有 Zinitix 34.44%的股份,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对 Zinitix 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与 Zinitix关键管理人员仍可通过正常渠道沟通,获取财务数据等经营信息。但鉴于美国希荻微与现任董事会的争议尚未解决,公司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Zinitix董事会改选,公司存在对 Zinitix失去控制的风险。

如公司对 Zinitix 失去控制,公司将不再把 Zinitix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止确认商誉并产生损失,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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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国内领先的芯片产品和技术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积累了一系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模拟芯片厂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产品及技术体系,夯实了公司的技术地位。

公司与 DC/DC芯片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够实现更好的负载瞬态响应、系统损耗、输出精度及稳

定性表现,与超级快充芯片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够实现更高的充电效率、更好的电路保护及更小的芯片面积,与锂电池快充芯片和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相关的核心技术也能够实现与同类竞品相近的产品性能,与自动对焦芯片和光学防抖芯片相关的自动对焦及光学防抖研发技术使得公司成为该细分领域国产替代的佼佼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多款手机和汽车芯片产品获得了 Qualcomm、MTK等全球知名的主芯片平台厂商的参考设计认证,已成功导入包括安卓链手机 ODM厂商、模组厂商、OEM厂商在内的全球知名品牌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具备了与国内外龙头厂商相竞争的性能。

2.全球化的品牌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

公司在中国、美国、新加坡及韩国等各个国家设立了办公室,旨在加强与国内和国际品牌客户的深度合作,紧密跟踪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而提升公司在全球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在消费类电子领域,公司已积累了多元化的品牌客户资源,芯片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三星、vivo、传音、OPPO、小米、荣耀、谷歌、罗技、联想等终端品牌客户的消费电子设备中,覆盖包括中高端旗舰机型在内的多款移动智能终端设备。

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车规级 DC/DC芯片进入了 Qualcomm 智能座舱汽车平台参考设计,已实现了向 Joynext、Yura Tech等全球知名的汽车前装厂商出货,并最终应用于奥迪、现代、起亚、小鹏、红旗、问界、长安等中欧日韩多个品牌汽车中。此外,公司车规级 LDO稳压芯片和智能高边开关芯片已实现向国内多家头部客户批量出货。

全球化的品牌客户资源和稳固的销售渠道有助于公司新产品的快速导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性,实现产品销售的全球化。

3.具备国际化背景的核心研发和管理团队

优秀的产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培养研发实力、奠定行业地位的关键,公司的核心研发和管理团队均具有深厚的产业背景,能够精准把握市场需求、捕捉产品设计要点、统筹供应链资源,适时推出与市场环境高度契合的高性能产品。

以董事长 TAO HA(I 陶海)博士为代表的公司核心研发和管理团队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美国华盛顿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等境内外一流高校,具备 Fairchild Semiconductor、Maxim、IDT、Lucent Technologies、NXP、TI、MTK、Intel、上海北京大学微电子研究院等多家业内知名企业从业经历,且最长从业年限已经超过30年,是一批具备国际化背景的行业高端人才,带领公司成长为一家具有领先技术和强劲发展动力的创新型模拟芯片设计企业。

公司校园招聘与社会招聘并重,通过将绩效薪酬与股权激励有效结合,实现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绑定,以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自上市以来,公司通过常态化股权激励,实现了对多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员工的有效覆盖。

4.高效且持续提升的运营和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可靠性管控,建立了以质量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其产品以高可靠性著称,在境内外下游客户群体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公司工程部门下设专业的产品性能测试团队、产品可靠性测试团队、量产测试方案开发团队及质量控制团队,在产品从流片到持续量产的各个环节对质量与可靠性进行严格把控。

一方面,在满足客户对产品不良率要求的基础上,公司内部设定了更为严格的可靠性标准,对于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的不良率目标分别达到了 100ppm(ppm指百万分之缺陷率)和 1ppm,推动各个团队进行以高可靠性为宗旨的研发创新,为客户提供超乎预期的质量表现。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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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的企业氛围下,公司坚持对每一款新产品进行完备的可靠性测试,并在量产过程中持续跟踪产品质量情况,对细节问题保持高度关注,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严格防范可靠性降低与产品失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完成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以及 ISO26262 汽车功能安全流程认证。

5.持续性的高研发投入与充足的资金储备

高端芯片的设计涉及复杂的电路架构和先进的制造工艺,需要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21年至2024年,年度研发投入逐年攀升,从1.50亿元上升至2.53亿元,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13365.03万元。参考国际芯片大厂的发展路径,持续投入研发资源、实现高效转化,并勇于在高端领域率先突破的企业,往往能够在半导体行业的上行周期中展现出更为强劲的增长潜力和弹性,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

公司在手资金较为充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为

6.10亿元和1.90亿元,合计8.00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为14.67%,处于业内较低水平。在当前模

拟芯片设计行业整合加剧的背景下,充足的资金储备不仅为公司提供了应对市场波动的安全垫,更为公司抓住行业整合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凭借多年来的经验积累,公司在产品的研发、设计及销售环节建立了高效灵活的运营体系,有效提升企业效率、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2025年上半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集成电路芯片(希荻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授予的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证。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核心技术情况

凭借创始团队在模拟芯片领域的深厚积累以及核心技术团队持续研发,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形成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体系,在各系列主要产品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0项主要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每项核心技术均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技术类别技术来源技术简介应用场景

1 高性能 DC/DC

创新的迟滞式控制方式以实现快速的负载变换智能手机等消

自主研发动态响应、高效率、低纹波、控制模式间技术费电子平稳切换等技术指标

2以高效开关式充电及混合快充电路拓扑覆可穿戴设备等锂电池快充技术自主研发

盖锂电池充电周期中变化的快充需求消费电子

3电荷泵超级快充技实现高效率、高可靠性的电荷泵降压拓扑智能手机等消自主研发

术及其对应的驱动和保护电路技术费电子

AC/DC 包括高性能的交流直流变换拓扑和对应的 智能手机、笔记4 高性能 变换 自主研发 闭环控制方法、漏源电压检测方法以及功 本电脑、家电等技术率因数矫正技术等消费电子

多种高性能模拟集成电路模块,包括

5 高性能通用模拟集 自主研发 LDO、电荷泵、A/D 消费电子、汽车转换、电流检测、乘

成电路模块电子等

法器、驱动电路等

包括支持低频无线快充的多种新的接收端智能手机、可穿

6高效和高自由度无

自主研发功率变换拓扑以及支持高自由度的高频无戴设备等消费线充电技术线充电系统架构及控制方法电子

7车规和工规模拟集自主研发包括高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的高性能汽车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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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类别技术来源技术简介应用场景成电路技术功率变换及负载开关等模拟集成电路技术中心等

包括端口 ESD电路保护、浪涌保护,以及智能手机、笔记

8端口保护和信号切负载开关防闩锁等电路技术,以对信号带自主研发本电脑等消费

换电路技术宽最小的影响来实现端口保护和信号切换电子等功能

高性能数模混合 SOC,采用 40nm 工艺,

9 自动对焦及光学防 受让、自主 集成多种数字和模拟 IP包括RISC-V 控制 智能手机和手

抖研发技术 研发 器,SRAM,DSP,多种传感器,模拟前 表、平板电脑等

端(AFE),驱动器以及 I3CSPI等接口

触摸控制器集成电路,通过手指触摸改变智能手机、可穿

10电容式多点触控技电容量来检测和识别每个接触扇区,从而自主研发戴设备、笔记本

术控制屏幕触摸操作,在触摸控制器集成电电脑路中将电容量转换为电流或电压形式

注:上述第 10项核心技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Zinitix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

(2)核心技术先进性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主要聚焦在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等模拟集成电路及高性能数模混

合 SOC领域,在产品高效率、高精度、高集成度、抗干扰等方面具备较为领先的技术地位,即能够使公司主要产品基本具备与国际龙头企业相竞争的性能。具体而言,与国内外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基于核心技术开发的消费电子类及车载类 DC/DC芯片、超级快充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

芯片和音圈马达驱动芯片,部分产品型号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具备了与国际竞品相似的性能,甚至在个别技术指标上表现优于国际竞品,进入了多个全球一线手机品牌及中国、欧洲和日韩汽车品牌客户的供应链。因此,公司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范围内也具备与国际龙头企业相竞争的实力。

(3)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形成的主要核心技术,构建了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等模拟集成电路领域的创新性技术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等模拟集成电路领域进行技术拓展,并获得了多项相关专利授权,多款高性能模拟芯片性能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深度融合于 DC/DC芯片、超级快充芯片、锂电池快充芯片、端口保护、信号切换芯片及

音圈马达驱动芯片等消费类和车规及工规芯片产品设计中,奠定了其产品国内领先的技术地位,并实现了产业化落地,并结合客户需求不断完成产品迭代升级。

凭借早期在 AI与算力电源领域的前瞻性战略布局与新技术预研,公司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和国内外专利储备,为新一代应用于 AI硬件产品的电源芯片成功落地提供了坚实支撑,展现了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敏锐洞察力与布局能力。

公司于2022年底获得韩国动运的自动对焦和光学防抖相关专利和技术在大中华区的独占使用权。以此为契机,公司逐步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持续推进新一代自动对焦和光学防抖芯片产品开发。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认定主体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2024/07/01-2027/06/30不适用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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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境内外专利247项,均为发明专利,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4项。其中,2025年上半年获得新增授权发明专利7项,新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27146247实用新型专利0000外观设计专利0000软件著作权0000其他023333合计29179280

注:

(1)上表统计的数据不包含已失效的知识产权。

(2)上表统计的数据包含 Zinitix的知识产权情况,截至报告期末,Zinitix累计申请的发明专利 7个,累计获得的发明专利149个。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33650329.09120206536.4411.18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33650329.09120206536.4411.1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28.6552.24减少23.59个百分例(%)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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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预计总项目名本期投累计投进展或阶段性具体应序投资规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称入金额入金额成果用前景号模

1高性能已研发完成部开发出高性能快速瞬态响应、高电源输入噪声预期新产品达到与国际智能手

DC/DC 150972 193644 156000 分产品,持续 抑制、高转换效率、低静态功耗的 DC/DC芯 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水 机等消变换研511.8819.17682.19研发该系列的片,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分别实现1.拓宽输出电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地费电子发项目 其他产品 压范围,2. 增加多逻辑电平的 I/O逻辑电路, 位,同时延续在瞬态响

3.提高转换效率,以及4.降低静态功耗应等方面的性能优势

2锂电池已研发完成部开发出1.多节锂电池串联的大功率充电芯片,预期新产品达到与国际可穿戴

快充电101501177076127170分产品,持续关键指标对标业内同类竞品,并进一步实现更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水设备等路研发446.5296.61299.46研发该系列的高的系统效率、增加电池自动补电等新特性。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地消费电项目其他产品和2.低静态功耗和微小封装的充电芯片,以单位,同时提供丰富的产子芯片全集成的形式实现对单节锂电池的全自品功能动充电,并达到μA级静态功耗

3电荷泵已研发完成部分别开发出高转换效率、高电压转换比例和高预期新产品达到与国际智能手

超级快252080151197259655分产品,持续性价比的电荷泵充电产品,拟采用双相电荷泵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水机等消充电路 858.89 45.06 212.22 研发该系列的 结构,将充电功率增加至 60+W,效率保持在 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地 费电子研发项其他产品97+%,并引入多种电路保护功能。位,同时实现在电路可目靠性方面的优势

4 电源转 已研发完成部 开发出 1. AC/DC初级侧产品,内置 700V高耐 预期新产品达到与国际 白色家

换芯片 126397 136142 104337 分产品,持续 压MOSFET,实现高功率密度、低功耗和高效 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水 电,工控研发项 988.63 7.10 551.51 研发该系列的 率,可以通过 Flyback或 Buck 拓扑为逆变系统 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地 伺服系目 其他产品 提供辅助电源供电。 2. DC/AC逆变器 IPM 产 位,同时实现在电路可 统等品,采用数模混合技术进行驱动电路设计,实靠性方面的优势现丰富的保护功能及良好的参数一致性。

5高性能已研发完成部持续对高性能模拟电路模块的研发,目标开发预期基于这些通用电路消费电

通用模692820342882694812分产品,持续出1.通用的宽电压范围输入电流检测模块,2.模块的新产品达到与国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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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集成 15.45 6.56 59.90 研发该系列的 兼顾热插拔电源支持的 ESD保护模块,3.通用 际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 电子等电路模 其他产品 的芯片内置辅助电源 LDO模块,以及 4. 浪涌 水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块研发保护电路模块等地位项目

6高效和已研发完成部研究出1.更高效率的无线快充降压整流电路新功率拓扑和控制方法智能手

高自由242797111213.242797分产品,持续拓扑,以提高无线充电接收侧电路的功率转换预计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机、可穿度无线60.327160.32研发该系列的效率和减小发热,和2.高自由度无线充电发戴设备充电研其他产品射端控制系统,实现对下一代无线充电产品的等消费发项目技术积累电子

7车规和已研发完成部开发出1.符合车规级应用标准的高性能高压预期新产品达到与国际汽车电

工规模 161441 141147 174824 分产品,持续 DC/DC芯片,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拓宽输入电压 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水 子,数据拟集成 300.53 08.20 784.64 研发该系列的 范围至 1-40V,并进一步降低静态功耗至 20μ 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地 中心等电路研 其他产品 A以下,2. 符合车规和工规的高性能高边开关 位发项目以及电子保险丝芯片

8 端口保 已研发完成部 开发出 1. USB过压、过流、浪涌保护芯片, 预期新产品达到与国际 智能手

护和信 166916 188808 167366 分产品,持续 实现 IEC61000-4-5 标准的浪涌电压和 龙头厂商相当的技术水 机、笔记号切换 401.69 28.69 092.59 研发该系列的 IEC61000-4-2标准的ESD保护 2. 同时支持电 平,并达到国内领先地 本电脑电路研 其他产品 源线及信号线保护的端口保护芯片,在保证 位,同时实现在 VBUS 等消费发项目 CC/SBU 多通道信号带宽的同时实现较好的 保护性能方面的优势 电子

ESD和浪涌保护功能

9自动对持续研发中持续性开发自动对焦及光学防抖产品,提高手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技术智能手

焦及光446122630661362669机摄像头产品防抖对焦能力,拟实现低功耗产水平,并持续性投入新机、笔记学防抖24.046.3940.13品开发等技术方向产品本电脑研发项等消费目电子

1高性能持续研发中1、开发出电容式触摸模块,检测用户用手指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技术智能手

0数模混623836372548583568或笔触摸屏幕时电极间的电容变化,2、开发水平,并持续性投入新机和手

合芯片22.0247.6007.49出多种触摸控制器集成电路解决方案,拥有针技术方向产品表、平板研发项对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移动可穿戴应用电脑、医目进行优化的降噪技术和超高效触摸控制器集疗保健成电路,开发出可用于10英寸以上大屏幕平产品、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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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产品阵容,3、开发出戏机、笔用于柔性显示面板的触摸集成电路,提供一站记本电式解决方案,供应各种类型的触摸集成电路。脑和汽

4、开发出集成多种数模混合 IP、采用先进数 车等模混合制程(40nm)的高性能自动对焦和光学防抖 SOC

合/////计115986133650117773

8129.97329.0993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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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基本情况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208189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60.4766.55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8232.567571.24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39.5840.06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研究生73.37

硕士研究生6933.17

本科12057.69

专科125.77

合计208100.00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不含30岁)6933.17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6028.8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5626.9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210.58

60岁及以上10.48

合计208100.00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业绩亏损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644.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2.73%;实现毛利

润13713.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1.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4468.84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85.0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

4651.73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903.79万元。

1.公司亏损的原因

2025年上半年,随着消费电子市场逐步回暖,终端客户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公司的营

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电源管理芯片和音圈马达驱动芯片的销售体量提升较为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为长远发展,持续在汽车、工业、通讯应用领域布局,因此期间费用支出较大。

同时,公司合并范围扩大也导致相关费用支出有所上升。

2.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面对不利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积极应对。公司与现有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国际国内品牌客户持续拓展且合作逐渐深入,同时持续丰富产品类型,拓宽产品线,并借助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输入和队伍建设,实现经营状况的改善和经营规模的提升。

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如果未来消费电子等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下滑、市场竞争加剧、技术研发失败或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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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应用市场,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及管理能力等方面以应对上述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

3.所在行业的景气情况

半导体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息息相关。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半导体行业整体处于周期性底部。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调研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美元。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在 2025 年 8 月发布预测,2025 年全球模拟芯片销售额将同比增长 3.3%,市场回归增长,2026年增速将达5.1%。

未来,在模拟芯片国产化的必然趋势驱动下,伴随着人工智能、高性能运算、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需求增长,模拟半导体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整体趋势一致。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业内领先的产品和技术体系、国际化背景的行业高端研发和管理团

队、高效且持续提升的运营和质量管理体系几方面,因此面临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及高端人才流失的风险、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风险、以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1.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及高端人才流失的风险

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研发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远高于其他行业,研发人员的产品设计能力对公司的技术地位与客户认可度存在直接影响。

作为以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性企业,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高稳定性人才队伍。

随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产品覆盖日益广泛,公司需要不断招纳海内外优秀人才,扩充专业技术梯队,以实现研发实力的稳步提升。然而,随着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新的市场参与者不断涌现,企业对核心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能建立对现有人才的有效激励体系,或缺乏对新人才的吸引力,则面临核心高端人才流失、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将对公司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和市场拓展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的电源管理芯片及信号链芯片等模拟集成电路产品以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应用

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需紧密结合客户的具体应用场景及应用诉求,有针对性地为其定义并开发满足实际性能需求的产品。因此,公司需对客户诉求、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应用特点等具备深刻的理解,并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及时将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

然而,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需要经过产品定义、开发、验证、流片、测试等多个环节,需要一定的研发周期并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若公司未来产品研发不能跟上行业升级水平,创新方向不能与客户的需求相契合,或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将带来产品市场认可度下降、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等商业秘密泄漏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实力的竞争是企业竞争的核心。为保障经营过程中所积累多项专利及专有技术的保密性与安全性,公司通过严格执行研发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及发明专利保护等相关措施避免技术失密。此外,公司还与关键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合同,防范核心技术等商业机密的外泄。

然而,上述体系不能完全排除因个别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而泄密或者公司内控制度出现技术漏洞的情况,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可能使公司完全或部分丧失技术竞争优势、公司商业机会被不当利用、客户资源流失,进而可能给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 Fabless的经营模式、产品质量、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原材料成本波动以及扩大规模带来的管理挑战等因素。

1. Fabless经营模式风险

2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主要采用 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与封装测试环节交由代工厂进行委外生产。在该经营模式下,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厂商的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交付周期等因素均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存在一定影响。

在半导体产业供需关系波动的影响下,若上游晶圆制造产能出现紧缺,上游供应商出现提价、产能不足的情形,将对公司毛利水平和产品交付的稳定性存在一定影响。未来,随着产业的周期性波动,公司的供应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若上游的晶圆代工厂、封装测试厂等企业出现突发经营异常,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投产、无法交货等风险。

2.产品质量风险

由于芯片产品具有高度复杂性,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持续升级迭代、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不能达到客户质量标准,或上游产品生产出现质量及可靠性问题,可能会对公司产品正常供应、客户合作关系及市场形象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从而有碍持续经营与盈利。

3.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以及大客户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安卓链手机 OEM 厂商、汽车整车厂商及其他消费电子制造商,终端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若公司主要客户或终端品牌厂商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目前主要客户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而为公司的稳定盈利带来影响。此外,若部分主要客户需求减少或与公司的合作规模有所缩减,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供应商方面,公司供应商主要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由于晶圆制造及封测代工业务的市场格局相对集中,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占同期采购金额占比相对较高。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供应商不能足量及时出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及代工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全球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市场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也随之存在起伏。近年来,模拟芯片领域上游晶圆代工及封测产能较为紧张,对公司的采购价格带来了一定的潜在推涨风险。未来,若全球产能供给持续吃紧导致价格上升,或因贸易环境变化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及代工服务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可能拉升公司的成本,削弱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的整体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5.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未来战略规划,公司通过技术收购、股权并购等方式,横向拓展公司的业务,促使业务规模、人员队伍等持续扩大。随着规模的扩张,公司在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激励、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财务规范建设、企业文化融合等经营管理层面,面临诸多挑战,这对公司管理层的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若公司内部人才及综合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引发一定的管理风险。

6.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的障碍或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由于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所涉及政府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程序较多及流程较长,公司直至2024年1月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动工建设。虽然公司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进展,但受到政府规划、审批流程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总部基地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实施或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控股子公司失控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提示公告》。因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 Zinitix现任董事在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涉嫌不法行为,要求 Zinitix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但 Zinitix现任董事采取了一系列行为阻碍董事改选,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 Zinitix董事会改选。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韩国当地的司法和行政途径维护正当的股东权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美国希荻微仍然是 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美国希荻微、香港希荻微和韩国希荻微合计持有 Zinitix 34.44%的股份,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对 Zinitix 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与 Zinitix关键管理人员仍可通过正常渠道沟通,获取财务数据等经营信息。但鉴于美国希荻微与现任董事会的争议尚未解决,公司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Zinitix董事会改选,公司存在对 Zinitix失去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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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对 Zinitix 失去控制,公司将不再把 Zinitix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止确认商誉并产生损失,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财务风险

公司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毛利率波动风险、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存货跌价风险以及汇率波动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的迭代升级和创新,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等将导致公司发生产品售价下降、产品收入结构向低毛利率产品倾斜等不利情形,不排除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甚至出现下降的可能性,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2.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受到下游应用市场的需求波动影响,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将增加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

3.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应用领域为主,移动终端电子产品的更迭较快,如果未来因客户需求变化、公司未能准确判断下游需求等原因使得公司存货无法顺利销售,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性能缺少竞争优势等情形使得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将存在进一步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张,境外经营主体业务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或者我国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及所有者权益的波动。

(五)行业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线包括 DC/DC芯片、锂电池充电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音圈

马达驱动芯片等,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其中,手机领域的产品受众广泛,其市场需求深受宏观经济发展、行业技术革新和产品更新迭代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智能手机市场的繁荣程度及出货量直接影响智能手机品牌客户对公司芯片的需求。若未来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导致出货量减少,且公司在其他领域的业务拓展未能达到预期,这将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或将加剧公司面临的行业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近年来,全球贸易政策的变化导致了国际贸易摩擦的加剧,这为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贸易摩擦的背景下,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面临着加征关税和技术限制等多重制约,这无疑增加了产业链国际化拓展与升级的难度。同时,鉴于公司的部分客户来自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部分海外客户可能因贸易摩擦而短期内减少订单,这不仅会影响公司短期的营运增速,还可能对长期的国际业务开展构成一定障碍。

公司在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地设有办公室,以支持其全球化业务的发展,打造国内和国际“双循环”模式。然而,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公司的全球化业务联动与管理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全球化业务拓展和国际人才引进的能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644.9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8.84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80502.07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46108.32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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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66449284.71230088443.14102.73

营业成本329311890.53150155989.19119.31

销售费用28056055.8733887682.89-17.21

管理费用44431051.5147264617.18-6.00

财务费用-6708149.18-4894062.24不适用

研发费用133650329.09120206536.4411.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72381.33-86851887.82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084948.08679060359.53-135.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4648.91-32683631.75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102.73%,主要系受消费电子市场逐步回暖影响,终端客户对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的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带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总体增长。同时,公司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即智能视觉感知业务)部分产品逐步实现自主委外生产,使得该产品线的营收规模明显增长。另外,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的传感器芯片产品线对本报告期营收增长亦有所贡献。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长所致,同时,由于芯片市场竞争进一步趋于激烈,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供应商降价幅度低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7.21%,主要系公司通过系列措施加强对销售团队的费用管控,提升了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在业务规模明显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与去年同期汇率变动情况的差异导致本报告期汇兑收益较去年有所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1.18%,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相关的人工支出、技术咨询服务费等均有所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

增加2027.95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扩大产生的销售商品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增加,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下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减少92014.53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理财产品以及基金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2940.90万元,主要系去年同期进行股票回购产生大额现金流支出,而本期无此类筹资活动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本期期末本期期末金上年期末数数占总资额较上年期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末变动比例比例()

(%)(%)

货币资金609993054.8833.79908999900.8450.21-32.89(1)

交易性金融资产189933430.6510.5216763654.090.931033.01(1)

存货182121257.3910.09138737898.207.663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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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47493963.212.6331820601.231.7649.26(3)

其他权益工具投89442690.244.9658274292.763.2253.49(4)资

在建工程77535897.864.3047312540.522.6163.88(5)

其他非流动资产856501.650.052004084.600.11-57.26(6)

应付账款120876171.296.7079735938.444.451.60(7)

应交税费5421948.810.3010109900.120.56-46.37(8)

递延收益--185.920.00-100.00(9)

长期应付款5146271.830.2913580118.750.75-62.10(10)

长期应付职工薪4726322.660.262914553.870.1662.16(11)酬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报表科目主要系公司持有的银行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上述报表科目本期期末较上期期末下降12583.71万元,主要系经营亏损产生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出,以及支付总部大楼项目建设支出等原因所致。

(2)本期期末存货较上期期末增加31.27%,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均有所增加所致。

(3)本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1567.34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和短期金融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4)本期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53.49%,主要系持有的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本期期末在建工程较上期期末增加3022.34万元,主要为总部大楼项目建设的投入增加所致。

(6)本期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期期末下降114.76万元,主要系部分长期租赁押金将在一年内到期从而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所致。

(7)本期期末应付账款较上期期末增加4114.02万元,主要由于销售规模扩大,应付材料采购和封测加工费发生明显增长。

(8)本期期末应交税费较上期期末下降46.37%,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所致。

(9)本期期末无递延收益,主要系上期期末递延收益中的政府补助金额于本期全部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10)本期期末长期应付款较上期期末下降62.10%,主要系部分长期应付软件款将在一年内到期从而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所致。

(11)本期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期末增加181.18万元,主要系设定受益计划中当期服务成本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3631.28(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7.4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境外资产名称形成原因运营模式营业收入净利润

香港希荻微及全资子公司境外运营44489.78-2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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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公司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固定资产26387263.5720792769.18抵押抵押借款

货币资金900000.00900000.00

合计27287263.5721692769.18//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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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权益的本期计

本期公允价值本期出售/赎回资产类别期初数累计公允价提的减本期购买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变动损益金额值变动值

其他16763654.091060879.21--230757434.63806691.98189933430.65

402059640.00

其中:银行理372429.68-150372429.68

财产品150000000.00

券商理财产73887.6750000000.0020055150.6830018736.99品

结构性存款57583.3344000000.0044057583.33-

基金产品16763654.09556978.53166644700.62806691.989542263.98

158059640.00

股票58274292.7631516160.46-347762.9889442690.24

合计75037946.851060879.2131516160.46402059640.00230757434.63458929.002793761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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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权益本期公允证券品最初投资期初账面的累计公本期购本期出处置其他变期末账会计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资金来源价值变动种成本价值允价值变买金额售金额损益动面价值算科目损益动

境内外 KOSDAQ DB 1081624 自有资金 5827429 3151616 -3477 89442 其他权

股票 : 000990 HiTek Co 83.30 2.76 0.46 62.98 690.24 益工具

Ltd 投资

合计//1081624/58274293151616-3477894426/

83.302.760.4662.9890.24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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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上海希荻微子公司产品研发和技3050.0014431.78-3885.881717.33-839.18-838.23术支持

香港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产品研发、产品9000.13万美元103631.2862020.4744489.78-2109.08-2223.55

子公司物流、采购和销售;产品技术支

持、客户支持、市场推广

成都希荻微子公司产品研发和技2000.004937.68-289.721454.53102.35102.18术支持

北京希荻微子公司产品研发和技2000.00801.54-1141.28613.2837.1319.80术支持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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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无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事项概述查询索引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2025-03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 2025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年5月22日起开始行权,实际可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043)。

2026年3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登记数量为10232股。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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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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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如未能及如未能及是否及时履行应承诺承诺承诺是否有履时履行应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期限时严格说明未完背景类型时间行期限说明下一履行成履行的步计划具体原因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希

曹建林、曹松注1注1是荻微股份自发行结束是不适用不适用

林、链智创芯股份限之日起12个月内售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希汇智创芯注2注2是荻微股份自发行结束是不适用不适用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与重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希荻微注3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大资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

产重形的说明,详见注3组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希荻微共同实

关的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际控制人及其注4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其他一致行动人

形的说明,详见注4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希荻微董事、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监事、高级管注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理人员

形的说明,详见注5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重庆唯纯7注6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3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

形的说明,详见注6曹建林、曹松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林、链智创芯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及其合伙人、注7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汇智创芯及其

形的说明,详见注7合伙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诚芯微注8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

形的说明,详见注8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诚芯微董事、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监事、高级管注9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理人员

形的说明,详见注9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

希荻微10注10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详见注希荻微共同实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

际控制人及其承诺,详见注11一致行动人、注11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重庆唯纯注12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详见注12曹建林、曹松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

林、链智创芯、承诺,详见注13注13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汇智创芯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

诚芯微14注14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承诺,详见注诚芯微董事、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注1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承诺,详见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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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

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希荻微16注16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详见注

希荻微董事、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监事、高级管详见注17注17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理人员

希荻微共同实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际控制人及其详见注18注18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一致行动人

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重庆唯纯19注19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详见注

曹建林、曹松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林、链智创芯、详见注20注20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汇智创芯

链智创芯、汇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智创芯的合伙详见注21注21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人

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诚芯微22注22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详见注

诚芯微董事、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监事、高级管详见注23注23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希荻微注24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密制度的说明,详见注24曹建林、曹松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注2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林密制度的说明,详见注25链智创芯、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注26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智创芯密制度的说明,详见注26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希荻微27注27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的承诺,详见注希荻微共同实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详见注28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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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及其注28一致行动人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详见重庆唯纯注29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注29

希荻微董事、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详见注30监事、高级管注30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理人员

希荻微共同实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详见注31际控制人及其注31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一致行动人

重庆唯纯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详见注32注32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希荻微董事、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33注33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诺,详见注

希荻微共同实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际控制人及其诺,详见注34注34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一致行动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重庆唯纯注3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诺,详见注35曹建林、曹松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详林、链智创芯、见注36注36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汇智创芯

希荻微共同实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际控制人及其详见注37注37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一致行动人

曹建林、曹松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林、链智创芯、详见注38注38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汇智创芯

曹建林、曹松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详林、链智创芯、见注39注39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汇智创芯解决同希荻微共同实注40注40是在承诺人作为希荻微是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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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一致行动人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

曹建林、曹松注41注41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林

链智创芯、汇4242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注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智创芯内持续有效在承诺人作为希荻微希荻微共同实

4343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际控制人及其注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一致行动人间持续有效

曹建林、曹松

林、链智创芯、注44注44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解决关汇智创芯联交易希荻微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注45注4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一致行动人

曹建林、曹松

林、链智创芯、注46注46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汇智创芯自2022年1月21日起戴祖渝注47注47是42个月内;以及锁定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届满后2年内与首自2022年1月21日起次公42个月内;本人在公司开发 股份限 TAO HAI (陶 48 48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行相 售 注 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海)管理人员期间以及离关的职后半年内;以及锁定承诺期届满后4年内

4949自2022年1月21日起唐娅注注是42是不适用不适用个月内;本人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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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离职后半年内;以及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自2022年1月21日起佛山迅禾注50注50是42个月内;以及锁定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届满后2年内

5151自2022年1月21日起唐虹注注是42是不适用不适用个月内

自2022年1月21日起

18个月内;本人在公司

董事、核心技

术人员范俊、注5252担任董事、监事、高级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管理人员期间以及离郝跃国职后半年内;以及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自2022年1月21日起重庆唯纯注53注53是12个月内;以及锁定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届满后2年内自2022年1月21日起向丽娜注54注54是12个月内;以及锁定期是不适用不适用届满后2年内

希荻微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55注5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戴祖渝、 TAO

HAI (陶海)、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 56 注 56 否 长期有效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唐娅

佛山迅禾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57注57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除实际控制人外的非独立董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58注58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希荻微关于欺诈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详注59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3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见注59

戴祖渝、 TAO

HAI 关于欺诈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详(陶海)、 注 60 否 长期有效 是 不适用 不适用见注60唐娅

关于欺诈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详佛山迅禾61注61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见注

戴祖渝、 TAO

HAI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陶海)、 62 注 62 否 长期有效 是 不适用 不适用详见注唐娅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佛山迅禾63注63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详见注

希荻微董事、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64注64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详见注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希荻微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详注6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见注65

戴祖渝、TAO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HAI (陶海)、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详 注 66 否 长期有效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唐娅见注66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佛山迅禾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详注67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见注67

希荻微董事、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监事、高级管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详注68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理人员见注68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希荻微诺,详见注69注69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戴祖渝、TAO

HAI(陶海)、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注70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

唐娅、董事范诺,详见注70俊、郝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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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

佛山迅禾71注71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诺,详见注黄澄清、徐克

美、姚欢庆、

NAM DAVID

INGYUN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董诺,详见注72注72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映萍、李家毅、

杨松楠、周紫慧

戴祖渝、TAO

解决关 HAI 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陶海)、 注 73 否 长期有效 是 不适用 不适用联交易详见注73唐娅

戴祖渝、TAO

解决同 HAI(陶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详见注 74 注 74 否 长期有效 是 不适用 不适用业竞争唐娅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希荻微注75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详见注75其他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的承诺,详希荻微76注76否长期有效是不适用不适用见注

注1:关于股份限售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希荻微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同时,承诺人应遵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对于限售期届满分期解锁安排的要求,相应的对价股份解锁应以承诺人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为前提;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价股份因希荻微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3.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注2:关于股份限售事宜,汇智创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希荻微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同时,承诺人应遵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对于限售期届满分期解锁安排的要求,相应的对价股份解锁应以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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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为前提;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价股份因希荻微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3.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的,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注3: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

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4: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5 年 3月 31 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5: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TAO HAI(陶海)、唐娅、郝跃国、范俊、李程锦、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李家毅、李泽宏、黄伟于 2025年 3月 31日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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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

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6: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单位及本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

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单位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7: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及其合伙人、汇智创芯及其合伙人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8: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诚芯微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的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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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

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9:关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事宜,诚芯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

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10: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事宜,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

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1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郝跃国、范俊、李程锦、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李家毅、李泽宏、黄伟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向希荻微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

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承诺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承诺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承诺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希荻微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希荻微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2: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事宜,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本单位向希荻微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单位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单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单位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单位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向希荻微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

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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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承诺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承诺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希荻微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希荻微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希荻微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4: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事宜,诚芯微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向希荻微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

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

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5: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事宜,诚芯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本人向希荻微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

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6: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

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3.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2024年8月23日,因本公司存在定期报告

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作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62号),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2024年12月23日,因本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海、NAM DAVID INGYUN、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7号),对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该等纪律处分和警示函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其他的纪律处分、监管措施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4.本公司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 17: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TAO HAI(陶海)、唐娅、郝跃国、范俊、李程锦、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李家毅、李泽宏、黄伟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希荻微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任职经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希荻微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承诺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2024年8月23日,因公司存在定期报告财

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TAO HAI(陶海)、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唐娅作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62号),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2024年12月23日,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海、NAM DAVID INGYUN、

4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7 号),对 TAO HAI(陶海)、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该等纪律处分和警示函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前述事项外,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的其他纪律处分、监管措施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5.承诺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 18: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5年 3月 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的情形;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3.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2024年8月23日,因公司存在定期报告财

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TAO HAI(陶海)、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唐娅作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62号),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2024年12月23日,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海、NAM DAVID INGYUN、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7 号),决定对 TAO HAI(陶海)、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问题现已完成整改。该等纪律处分和警示函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前述事项外,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其他的纪律处分、监管措施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4.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19: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单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单位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情节

严重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

3.本单位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

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单位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20: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承诺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21: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链智创芯、汇智创芯的合伙人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

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本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22: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诚芯微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

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本公司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23: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事宜,诚芯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

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本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24: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事宜,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2.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签订的交易协议中约定

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并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章程及

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4.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

交易的实际进展,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5.上市公司多次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

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注25: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事宜,曹建林、曹松林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人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2.本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交易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并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易

的实际进展,向上市公司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4.本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本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相关交易协议并明确保密条款,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注26: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事宜,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合伙人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2.本企业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交易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并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5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本企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

易的实际进展,向上市公司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4.本企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本企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相关交易协议并明确保密条款,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注27: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事宜,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 28: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4年 11月 15 日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希荻微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希荻微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本单位原则性同意希荻微实施本次交易。

注29: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事宜,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希荻微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希荻微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单位原则性同意希荻微实施本次交易。

注 30:关于减持计划事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TAO HAI(陶海)、唐娅、郝跃国、范俊、李程锦、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李家毅、李泽宏、黄伟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自希荻微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希荻微股份的,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本人根据自

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希荻微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31:关于减持计划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4年 11月 15日承诺如下:

1.自希荻微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承诺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承诺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

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希荻微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2:关于减持计划事宜,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重庆唯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单位的减持计划已由上市公司进行披露,本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操作。除已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本单位尚无其他减持希荻微股份的计划。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若后续本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单位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单位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3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事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TAO HAI(陶海)、唐娅、郝跃国、范俊、李程锦、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于 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本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 3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4年 11月 15日承诺如下:

承诺人作为希荻微的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承诺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3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事宜,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5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单位作为希荻微持股5%以上股东,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本单位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36: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作为诚芯微的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出资瑕疵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诚芯微

历史上发生的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股份转让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诚芯微及其历史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均不存在任何仍在履行的、可能阻碍承诺人转让所

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或其他利益安排;诚芯微的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性条款;诚芯微历次股权变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承诺人与诚芯微历史股东及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相关的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对其所持诚芯微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担保措施,亦未被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受到限制的其他情况。

4.诚芯微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不存在任何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其知识产权等各项主要财产已依法取

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瑕疵或争议、纠纷。

5.承诺人保证前述情况将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承诺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未

经希荻微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诚芯微从事或开展与诚芯微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加重义务等行为。

6.承诺人承诺将及时启动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程序,若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承诺人原因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承诺人赔偿因违

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7.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37: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5年 3月 31日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希荻微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希荻微在前述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希荻微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充分尊重希荻微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保证将合理、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希荻微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保持独立,不利用控制权违规干预希荻微的自主经营决策及规范运作程序,不损害希荻微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5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前述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希荻微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

取不当利益,保证希荻微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希荻微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希荻微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希荻微的独立性,维护希荻微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希荻微及希荻微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39: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希荻微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转让、赠与、质押股份或其他任何设置

权利限制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

2.如未来拟就对价股份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时,承诺人将事先征得希荻微书面同意,并在确保承诺人与希荻微签署的《业绩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措施不受该等股份质押或权利受限制影响的前提下进行;同时,承诺人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或第三方权利人对价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相关协议中就对价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等事项与质权人或第三人作出明确约定。

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希荻微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40:关于同业竞争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5年 3月 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希荻微(含控制企业,以下同)从事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经营活动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等)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希荻微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或潜在竞争关系的

业务与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希荻微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在与希荻微有相同、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希荻微相同、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或资产,承诺人应向希荻微如实披露有关情况,并根据希荻微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凡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希荻微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如希荻微决定收购该等业务或资产的,承诺人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将该等业务或资产转移至希荻微;(3)如希荻微决定不予收购的,承诺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剥离该等业务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将其转让给其他非关联方,或对有关经营实体进行清算注销处理。

3.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并同意在承诺人作为希荻微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4.承诺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41:关于同业竞争事宜,曹建林、曹松林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5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已披露的深圳市荣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创微”)之外,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希荻微、诚芯微(含控制企业,以下同)相竞争业务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诚芯微与荣创微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上均保持独立,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形,双方在业务获取过程中不存在

利益输送或不公平竞争的情形,亦不存在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共享渠道、共享资源、共享人员的情形。承诺人进一步承诺,未来将继续保持上述独立性,并确保双方在业务获取过程中不会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竞争或相互/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或其他不当利益安排的情形。

3.承诺人保证诚芯微在与荣创微进行任何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格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任何显失公平或不合理的情形;承诺人保证诚芯微与荣创微进行任何交易时,将严格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调节利润,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确保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诚芯微或希荻微合法权益的行为。

4.承诺人承诺,如荣创微未来拟进行股权融资、股权转让或其他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或拟对外转让其重要资产及业务,承诺人将积极促

使希荻微或诚芯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或优先购买权;若未来荣创微出现任何情况可能损害希荻微或诚芯微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将积极促使荣创微将相关业务或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

5.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等)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

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希荻微、诚芯微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希荻微、诚芯微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在与希荻微、诚芯微有相同、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公司任职、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领取报酬。如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希荻微、诚芯微相同、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或资产,承诺人应向希荻微如实披露有关情况,并根据希荻微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如希荻微或诚芯微决定收购该等业务或资产的,承诺人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将该等业务或资产转移至希荻微或诚芯微;(2)如希荻微或诚芯微决定不予收购的,承诺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剥离该等业务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将其转让给其他非关联方,或对有关经营实体进行清算注销处理。

6.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责任。本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续有效。

7.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向希荻微支付20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希荻微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由承诺人另行赔偿。

注42:关于同业竞争事宜,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前,除持有诚芯微股份外,承诺人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希荻微、诚芯微(含控制企业,以下同)从事竞争业务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等)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

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希荻微、诚芯微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希荻微、诚芯微相同、类似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在与希荻微、诚芯微有相同、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如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希荻微、诚芯微相同、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或资产,承诺人应向希荻微如实披露有关情况,并根据希荻微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如希荻微或诚芯微决定收购该等业务或资产的,承诺人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将该等业务或资产转移至希荻微或诚芯微;(2)如希荻微或诚芯微决定不予收购的,承诺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剥离该等业务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将其转让给其他非关联方,或对有关经营实体进行清算注销处理。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责任。本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持续有效。

4.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5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注 4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5年 3月 31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2.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希荻微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地位及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分尊重希荻微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希荻微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希荻微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希荻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希荻微及其子公司、希荻微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挪用、侵占希荻微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或调节希荻微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希荻微及其子公司或希荻微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本承诺函在承诺人作为希荻微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承诺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44: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4年11月15日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含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下同)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希荻微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与希荻微按照公平、公允、合理、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希荻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希荻微及其下属企业或希荻微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希荻微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希荻微及其下属企

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希荻微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希荻微及其下属企业或希荻微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希荻微及希荻微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 45: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佛山迅禾于 2025年 3月

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希荻微及其子公司除外,下同)不存在违规占用希荻微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希荻微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亦没有为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希荻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违规占用希荻微及其子公

司资金、资产或要求希荻微及其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3.承诺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46:关于不存在对标的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事宜,曹建林、曹松林、链智创芯、汇智创芯于2025年3月31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诚芯微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

方式对诚芯微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诚芯微及其子公司亦没有为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5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诚芯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未来不以任何形式违规占用诚芯微及其子公

司资金、资产或要求诚芯微及其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希荻微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47: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戴祖渝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内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上述的第一、二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人在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A股股票)。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

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因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条件,戴祖渝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公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注 48: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TAO HAI(陶海)于 2021 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内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上述的第一、二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人在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A股股票)。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

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前述第一、二项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的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

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因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条件,TAO HAI(陶海)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2日发布公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注49: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唐娅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内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上述的第一、二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人在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A股股票)。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

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前述第一、二项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的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因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条件,唐娅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公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注50: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内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上述的第一、二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

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因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条件,佛山迅禾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公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注51: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唐娅的近亲属唐虹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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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内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还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因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条件,唐虹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公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注52: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范俊、郝跃国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内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上述的第一、二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人在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A股股票)。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

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在前述第一、二项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的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

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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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票锁定期的条件,范俊、郝跃国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发布公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注53: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重庆唯纯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自上述第一项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如符合减持条件,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企业在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A股股票)。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期限和信息披露: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

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注54: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向丽娜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人在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A股股票)。

注55: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和优质地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已了解并知悉《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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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3)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注 56: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于 2021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已了解并知悉《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注57: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已了解并知悉《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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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58:就稳定公司股价事宜,除实际控制人外的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范俊、郝跃国、NAM DAVID INGYUN(已于 2023年 12月 14 日离任)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已了解并知悉《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

(2)愿意遵守和执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注59:就欺诈上市股份回购事宜,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公司承诺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 60:就欺诈上市股份回购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于 2021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本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纵容、指

使、协助公司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

(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本人承诺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61:就欺诈上市股份回购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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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本企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纵容、指使、协助公司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

(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本企业承诺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 62: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于 2021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63: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责任。

(4)自本企业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等事项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64: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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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的要求,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相关措施及本人的

承诺与相关规定不符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措施。

注65:就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即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管

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如有)。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66:就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于 2021 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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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有),本人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67:就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企业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企业已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有),本企业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68:就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69: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如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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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 70: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范俊、郝跃国于 2021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71: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佛山迅禾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如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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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2: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公司未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澄清、徐克美、姚欢庆(已于2023年12月14日离任)、NAM DAVID INGYUN(已于 2023年 12 月 14日离任)、董映萍(已于 2022年 11月 15日离任)、李家毅、杨松楠(已于 2024年 7月 19日离任)、

周紫慧(已于2023年12月14日离任)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 73: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于 2021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

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5)承诺人保证将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

人的资金、利润,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承诺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7)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发行

人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该等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承诺人不正当利用其在发行人的地位/身份的,承诺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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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诺人承诺对因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本承诺函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终止:

1)承诺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不再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财务总监或董事会秘书;或2)发行人终止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或3)法律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注 7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陶海)、唐娅于 2021年 5月 14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外,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承诺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除发行人、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以及承诺人已向发行人书面披露的企业外,承诺人目前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也未对其他任何企业施加任何重大影响;

(3)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

(4)若因任何原因出现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的情形,则承诺人将在

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承诺人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及与独立第三人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若发生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6)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就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

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注75: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稳妥的实施募投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实现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3)实施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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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完善了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确定了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健全了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本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注76: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事宜,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承诺如下:

(1)除招股说明书“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之“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已披露的“宁波泓璟与中金公司”的关联关系外,

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2)发行人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

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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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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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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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招股书或其中:截变更截至报告截至报告期募集说明至报告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年度投用途募集募集资募集资超募资金期末累计末超募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书中募集末超募资募集资金累计入金额占的募

资金金到位金净额总额(3)投入募集累计投入进投入金总额

来源时间(1资金承诺=1-2金累计投投入进度(%)比(%)(9)集资)()()资金总额

投资总额4入总额(6)=(4)/(1)度(%)(7)额(8)=(8)/(1)金总

2()=(5)/(3)()(5)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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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202269.1664.2820.51不适公开年1月13431351221405816901639718484468684112392250487用

发行17日700.008526.2500.0026.2583.2881.54615.84股票

合计/13431351221405816901639718484468684112392//250487/

700.008526.2500.0026.2583.2881.54615.8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可行是否为截至报项目性是截至报招股书告期末达到投入进投入进本项目否发是否募集资告期末本年或者募累计投预定是否度是否度未达已实现生重节募集资项目涉及金计划本年投累计投实现项目名称集说明入进度可使已结符合计计划的的效益大变余金来源性质变更投资总入金额入募集的效

书中的(%)用状项划的进具体原或者研化,如金投向额(1)资金总益

承诺投2(3)=态日度因发成果是,请额

额()

资项目(2)/(1)期说明具体情况

首次公高性能消研发是否95.932025否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开发行费电子和20617727847197779年10用适

股票通信设备900.00787.41109.88月用电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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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首次公新一代汽研发是否83.062026否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开发行车及工业85315646668708603年4月用适

股票电源管理00.0043.8071.84用芯片研发项目

首次公总部基地研是否37.372026否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

开发行及前沿技发、20019637972748081年6月用适

股票术研发项运营600.00984.6320.02用目管理

首次公补充流动补流是否-100.00不适是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开发行资金还贷900000900000用用适

股票00.0000.00用

首次公超额募集补流否否97.12不适否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开发行资金永久还贷38000018000369037用用适

股票补充流动000.000000.0123.17用

0

资金

首次公回购公司回购否否-100.00不适是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开发行股份422021422021用用适

股票58.3758.37用

首次公其他超募其他否否---不适是是不适用不适不适用否不开发行资金217516用用适

股票267.88用

合计////122140250488446868526.257615.8883.2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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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用途性质1金总额(%)备注()

(2)(3)=(2)/(1)

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补流还贷380000000.00369037123.1797.12不适用充流动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42202158.3742202158.37100.00不适用

其他超募资金尚未使用217516267.88-不适用

合计/639718426.25411239281.54//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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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募集资金用于现金期间最高余报告期末现金董事会审议日期管理的有起始日期结束日期额是否超出管理余额效审议额授权额度度

2024年1月26日600002024年1月26日2025年1月25日-否

2025年1月24日450002025年1月24日2026年1月23日-否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1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87068347.30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951630.61元,协定存款余额286116716.69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

7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人员薪酬,境外服务、材料和设备等采购款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完善募集资金支付的统一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日常办公开支、设备材料服务采购款等)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9268.59万元。

2、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369037123.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 Zinitix现任董事在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涉嫌不法行为,要求 Zinitix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但 Zinitix现任董事采取了一系列行为阻碍董事改选,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 Zinitix董事会改选。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韩国当地司法和行政途径维护正当的股东权益。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美国希荻微仍然是 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美国希荻微、香港希荻微和韩国希荻微合计持有 Zinitix 34.44%的股份,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对 Zinitix 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与 Zinitix关键管理人员仍可通过正常渠道沟通,获取财务数据等经营信息。但鉴于美国希荻微与现任董事会的争议尚未解决,公司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Zinitix董事会改选,公司存在对 Zinitix失去控制的风险。

如公司对 Zinitix 失去控制,公司将不再把 Zinitix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止确认商誉并产生损失,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公积比例发行送比例

数量(%)金其他小计数量新股股(%)转股

一、有限售17166225141.84-1480270-148027017018198141.48条件股份

1、国家持

2、国有法

人持股

3、其他内17166225141.84-1480270-148027017018198141.48

资持股

其中:境内86869342.1286869342.12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16297531739.72-1480270-148027016149504739.36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23864685358.16102321480270149050224013735558.52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23864685358.16102321480270149050224013735558.52

普通股

2、境内上

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

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4103091041001023210232410319336100数

100

7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3月17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限售股1480270

股流通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于2025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

记数量为 10232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71.612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3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4.9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7月2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报告期后,公司2024年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能会实施自主行权,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应发生变化,上述事项将对公司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期初限售股报告期解除报告期增加报告期末限解除限售日股东名称限售原因数限售股数限售股数售股数期

2021年股1480270148027000期权行权2025/03/17

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激励对象

合计1480270148027000//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423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8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包含转融股持有有限股东名称报告期内期末持股比例通借出股东售条件股股(全称)增减数量(%)份的限售性份数量份股份数量数量质状态

戴祖渝09379045722.8693790457937904570境内无自然人

唐娅05886483614.3558864836588648360境内无自然人

重庆唯纯企业管-8031191298469257.27000境理咨询有限公司内非无国有法人

国新风险投资管-539945199755094.87000其理(深圳)有限他

公司-深圳辰芯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范俊0130492253.18000境内无自然人

郝跃国0101535802.470010150000境内质自押然人

佛山市迅禾企业086869342.12868693486869340其咨询管理合伙企无他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800599273984101.80000其区泓璟股权投资无他合伙企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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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

叶芳丽043497421.06000境内无自然人

广东杭承贸易有043127031.05000境限公司内非无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东名称股的数量种类数量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9846925人民币29846925普通股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辰19975509人民币19975509

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股范俊13049225人民币13049225普通股郝跃国10153580人民币10153580普通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7398410人民币7398410限合伙)普通股叶芳丽4349742人民币4349742普通股广东杭承贸易有限公司4312703人民币4312703普通股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持力精选3475584人民币

37347558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普通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971304人民币2971304普通股

佛山鹏信熙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60999人民币2760999普通股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戴祖渝和 TAO HAI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权的说明戴祖渝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379045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除收益权以外的股东

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 TAO HAI行使。戴祖渝于

2025年5月逝世,2025年8月25日,经公证机构公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3790457股股份全部由 TAO HAI继承;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等股份仍登记在戴祖渝名下,TAO HAI将办理股份过户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戴祖渝和 TAO HAI签订了表决权委

8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托协议;戴祖渝、唐娅与 TAO HAI签订了一致行

动协议及补充协议,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唐娅和 TAO HAI。

因戴祖渝于2025年5月逝世,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由 TAO HAI继承,TAO HAI与唐娅于 2025年8月25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持有的有限售限售条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新增可上条件股份数量可上市交件市交易股易时间份数量

1戴祖渝937904572025/07/210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2唐娅588648362025/07/210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3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86869342025/07/210自股票业(有限合伙)上市之日起42个月

4唐虹13326302025/07/21180000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5 RUI LIU 1242989 2025/07/09 0 自行权

、日起三

2026/02/10年

2027/01/19

2027/09/04

8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 GUANGCHAO ZHANG 760109 2025/07/09 0 自行权

、日起三

2027/01/19年

7 KWON SUK MAN 579131 2025/07/09 0 自行权

日起三年

8 SUNGIL HA 532000 2025/07/09 0 自行权

、日起三

2026/02/10年

2027/01/19

9 DAVID INGYUN NAM 500000 2025/07/09 0 自行权

日起三年

10杨松楠4995002025/07/090自行权

日起三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戴祖渝和 TAO HAI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戴祖渝、唐娅与 TAO HAI签订了一致行动协

议及补充协议,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唐娅和 TAOHAI。

因戴祖渝于2025年5月逝世,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由 TAO HAI 继承,TAO HAI 与唐娅于 2025 年 8 月

25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8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报告期新授报告期股票期初持有股报告期内可期末持有股姓名职务予股票期权期权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行权股份票期权数量数量份李程锦董事2000000500000200000

合计/2000000500000200000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新控股股东名称无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TAO HAI、唐娅变更日期2025年8月25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8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8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609993054.88908999900.84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189933430.6516763654.09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186678038.42149877351.07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8)14528369.1713179805.86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19147246.9522292137.82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82121257.39138737898.20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七(12)1806348.261622015.75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47493963.2131820601.23

流动资产合计1251701708.931283293364.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89442690.2458274292.7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8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七(21)55350481.3456696509.82

在建工程七(22)77535897.8647312540.5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7508882.599704179.81

无形资产七(26)203587390.33225127009.19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七(27)64217537.3264217537.32

长期待摊费用七(28)793417.75107274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54026203.896263408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856501.652004084.60

非流动资产合计553319002.97527042974.33

资产总计1805020711.901810336339.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25041411.4422227057.96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120876171.2979735938.44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013487.551176203.0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36452230.0132166730.51

应交税费七(40)5421948.8110109900.12

其他应付款七(41)21802634.2224646499.65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七(43)19137236.4526214081.46债

其他流动负债七(44)9892601.8611844988.13

流动负债合计239637721.63208121399.2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2072864.542852397.08

8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七(48)5146271.8313580118.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49)4726322.662914553.87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8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13197210.5614045527.89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5142669.5933392783.51

负债合计264780391.22241514182.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410319336.00410309104.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466389763.721464384261.50

减:库存股七(56)27197537.4827197537.48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4290592.80-10477784.92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3764693.613764693.61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406483660.30-36179525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1461083188.351478987485.53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79157132.3389834670.8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1540240320.681568822156.39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1805020711.901810336339.19(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0889373.89726910472.68

交易性金融资产180391166.67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九(1)130435240.3171551325.05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436294.852206084.02

其他应收款十九(2)245356208.12295657177.94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存货22297301.9618237870.32

其中:数据资源

9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66201.95828504.44

其他流动资产19524998.7813797237.71

流动资产合计1097196786.531129188672.1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763786021.47760794018.5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794507.9814599289.21

在建工程77535897.8647312540.5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404172.452909329.24

无形资产32147519.6439186056.96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3402.71126075.15

递延所得税资产16521212.2716114310.33

其他非流动资产133065.23947483.88

非流动资产合计904525799.61881989103.83

资产总计2001722586.142011177775.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0694.44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000000.00

应付账款121521591.0071588783.26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848.58

应付职工薪酬9810541.048338998.51

应交税费514456.36381063.85

其他应付款93638421.42121953718.59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678932.3615224376.43

其他流动负债6327643.988487921.01

流动负债合计250492280.60225976710.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9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606269.10

长期应付款5146271.8313580117.1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146271.8314186386.25

负债合计255638552.43240163096.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10319336.00410309104.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1471450339.681466294876.44

减:库存股27197537.4827197537.48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764693.613764693.61

未分配利润-112252798.10-82156457.06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1746084033.711771014679.51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2001722586.142011177775.99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66449284.71230088443.14

其中:营业收入七(61)466449284.71230088443.14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28909405.22346659751.90

其中:营业成本七(61)329311890.53150155989.19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9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税金及附加七(62)168227.4038988.44

销售费用七(63)28056055.8733887682.89

管理费用七(64)44431051.5147264617.18

研发费用七(65)133650329.09120206536.44

财务费用七(66)-6708149.18-4894062.24

其中:利息费用161171.38235065.07

利息收入6690562.065930352.84

加:其他收益七(67)2312518.592330992.55

投资收益(损失以“-”七(68)2920211.465792073.31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七(70)220754.761839046.75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七(72)-512385.92-475980.91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七(73)-2390078.49-9672823.05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七(71)5844.384362.21“-”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59903255.73-116753637.90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七(74)478781.665266.05

减:营业外支出七(75)219717.7019645.5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59644191.77-116768017.41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162463.10771323.16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60806654.87-117539340.57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60806654.87-117539340.57以“-”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44688409.12-117539340.57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16118245.75“-”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30991762.61-21028281.19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24768377.72-21028281.19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22111738.19-23304827.08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22111738.19-23304827.08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2656639.532276545.89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656639.532276545.89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6223384.89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9814892.26-138567621.7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19920031.40-138567621.76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9894860.86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2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142554306.9797342167.93

减:营业成本十九(4)94211633.0275758587.02

税金及附加74245.9226641.37

销售费用11671432.108475755.88

管理费用15541735.7926507237.00

研发费用52201021.1751318136.15

财务费用-4208776.28-2029033.99

其中:利息费用-103549.3071447.84

9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利息收入4885973.453527042.58

加:其他收益119864.531043560.38

投资收益(损失以“-”十九(5)106352.844286075.17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391166.67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304329.94168436.20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3880839.56-1431993.78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1526.22-357268.47“-”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30503243.99-59006346.00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1.015265.49

减:营业外支出0.002379.91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30503242.98-59003460.42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406901.94-490045.21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30096341.04-58513415.21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30096341.04-58513415.21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9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0096341.04-58513415.2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414266730.42227417493.15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6156786.25378025.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136223391.56245862030.82

七(78)(1)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6646908.23473657549.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342063033.93246078700.52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9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117619395.33139336240.50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6498951.3210051359.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157037908.98165043136.14

七(78)(1)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3219289.5656050943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66572381.33-86851887.82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8703409.82938302067.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727691.4416613755.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10064.526500.00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2441165.78954922322.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54927688.0340130520.05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88598425.83235731443.33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3526113.86275861963.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41084948.08679060359.53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801090.2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433619.74

七(78)(3)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01090.23433619.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422323.88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9653415.2633117251.49

七(78)(3)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75739.1433117251.49

9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3274648.91-32683631.75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1657305.33-917956.70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309274672.99558606883.26

七(79)(4)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793683101.85463523612.27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484408428.861022130495.53额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附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93142398.44119129368.05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2708121.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66428700.1679826815.48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2279219.78198956183.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61713192.5093807357.84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28145478.4927269159.59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9662784.698713214.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70159373.12103346052.73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9680828.80233135784.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7401609.02-34179601.15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9000000.00812253557.9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45027.729439180.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3600.006500.00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548627.72821699238.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48139895.2132932236.14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97911876.9522976051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9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051772.1626269274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316503144.44559006492.79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7136.1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475.66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7136.16475.6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6041.67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2051940.7529032132.45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7982.4229032132.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910846.26-29031656.79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345474.34171218.35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5161074.06495966453.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676022185.01342384793.54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0861110.95838351246.74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

9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工一项目具专般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项风其

)优永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股本其储险他先续他备准股债备

一、上410309104.001464384261.5027197537.48-10477784.923764693.61-361795251.181478987485.5389834670.861568822156.39年期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410309104.001464384261.5027197537.48-10477784.923764693.61-361795251.181478987485.5389834670.861568822156.39年期初余额

三、本10232.002005502.2224768377.72-44688409.12-17904297.18-10677538.53-28581835.71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

“-”号

填列)

(一)24768377.72-44688409.12-19920031.40-9894860.86-29814892.26综合收

10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益总额

(二)10232.002005502.222015734.22-782677.671233056.55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10232.00136904.16147136.16147136.16

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5060289.505060289.5079421.855139711.35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191691.44-3191691.44-862099.52-4053790.9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

盈余公积

2.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

有者

(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10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

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

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

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

提取

2.本期

使用

10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六)其他

四、本410319336.001466389763.7227197537.4814290592.803764693.61-406483660.301461083188.3579157132.331540240320.68期期末余额

2024年半年度

少数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东权项目益其他权益工一具专般

实收资本(或项风其

)优永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股本其储险他先续他备准股债备

410561733.001470943387.7015004620.8935463050.773764693.61-70789676.031834938568.161834938568.16

一、上年期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10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10561733.001470943387.7015004620.8935463050.773764693.61-70789676.031834938568.161834938568.16

二、本年期初余额

-811000.00-11142721.0412192916.59-24473888.36-114093733.40-162714259.39-162714259.39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028281.19-117539340.57-138567621.76-138567621.76

(一)综合收益总额

-811000.00-11142721.0412192916.59-24146637.63-24146637.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

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3050899.853050899.853050899.85

10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811000.00-14193620.8912192916.59-27197537.48-27197537.4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

余公积

2.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

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3445607.173445607.1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10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3445607.173445607.17

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

2.本期使

(六)其他

409750733.001459800666.6627197537.4810989162.413764693.61-184883409.431672224308.771672224308.77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专

项目实收资本(其他或股优永项

)其减:库存股综合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本先续储他收益股债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410309104.001466294876.4427197537.483764693.61-82156457.061771014679.51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10309104.001466294876.4427197537.483764693.61-82156457.061771014679.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0232.005155463.24-30096341.04-24930645.80(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30096341.04-30096341.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10232.005155463.245165695.24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232.00136904.16147136.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5018559.085018559.08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10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10319336.001471450339.6827197537.483764693.61-112252798.101746084033.71

2024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专其他

项目实收资本(或优永项

)其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综合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先续储他收益股债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410561733.001470943387.7015004620.893764693.6175006871.861945272065.28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10561733.001470943387.7015004620.893764693.6175006871.861945272065.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811000.00-11142721.0412192916.59-58513415.21-82660052.84(减少以“-”号填列)

-58513415.21-58513415.21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811000.00-11142721.0412192916.59-24146637.63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10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050899.853050899.85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811000.00-14193620.8912192916.59-27197537.4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9750733.001459800666.6627197537.483764693.6116493456.651862612012.44

公司负责人:TAO HAI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娅

10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9月11日成立2020年12月22日由广东希荻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053745575B,法定代表人为 TAO HAI。

2022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8173。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10319336股,注册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 单元(住所申报)。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16)存货、(21)固定资产、(26)无形资产、(28)长期待摊费用、

(32)股份支付、(34)收入”。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本附注五

“(39)其他重要的会计估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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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上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香港希荻微、美国希荻微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新加坡希荻微记账本位币为新加坡元,韩国希荻微、Zinitix记账本位币为韩元,其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项目重要性标准重要的在建工程单个项目投入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

资产的10%且在建工程余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单个客户超过最近一个年度总的应收款项余额

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单项预付款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0.1%以上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账款单项应付款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0.1%以上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单项其他应付款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0.1%以上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11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

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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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报告年度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报告年度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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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

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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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

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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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项目组合类别确定依据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除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在途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4除上述情况外剩余的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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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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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原材料以及委托加工费。生产加工环节主要由外部专业供应商完成。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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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11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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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土地不计提折旧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400.00%-5.00%2.38%-3.33%

工程设备年限平均法50.00%-5.00%19.00%-20.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0.00%-5.00%19.00%-33.33%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0.00%-5.00%19.00%-20.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0.00%-5.00%19.00%-20.0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集团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装修、使用权资产改良(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

(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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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专利权5-20年直线法0.00%按照预期的受益年限与专利权有效期孰短进行摊销。

软件使用权2-5年直线法0.00%按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12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特许使用权1-10年直线法0.00%按预计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权50年直线法0.00%按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商标5年直线法0.00%按预计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工业产权5年直线法0.00%按预计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本集团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折

旧摊销、其他相关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

耗用材料主要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折旧摊销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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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12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集团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2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于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该可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

12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芯片产品销售

本集团对外销售芯片产品。在芯片产品交付给客户或其指定承运商,并由客户取得产品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销售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时,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超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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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

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

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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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本集团认为租赁所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是在一项单一交易中产生。本集团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要求整体应用于租赁交易。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

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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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

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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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收入确认的时点

本集团按合同约定将芯片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客户对产品质量进行初步检测并确认接收产品后,或交于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本集团不再对产品实施管理和控制,此后,客户拥有销售芯片产品并且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并且承担该产品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因此,本集团依据与客户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且经过初检或交与客户指定的承运人作为关键依据确认销售收入。

2、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

要风险:

(1)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根据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和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根据单项产品估计可变现净值,使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如估计发生改变,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损失。

(2)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权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在确定股份支付费用时需要结合历年第三方投资者增资价格或聘请的第三方估值机构协助

评估的价值,评估权益工具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对本集团未来现金流作出预测;同时,评估模型所使用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股价预计波动率及无风险利率等关键参数也需要管理层作出估计及假设。这些估计及假设的变化可能影响本集团对股权激励工具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以及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

(3)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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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1)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回购股份

本集团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集团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

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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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以及内部报告制度将公司业务确定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分析评价。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25%、21%、17%、16.5%或15%等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13%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1%或7%

教育费附加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上海希荻微25成都希荻微25北京希荻微25

香港希荻微16.50韩国希荻微见注1美国希荻微见注2新加坡希荻微17

远景技术16.50

Zinitix 见注 1

注 1:韩国希荻微和 Zinitix所得税采取累进税制,应纳税所得额 2亿韩元以下为 9%,2亿韩元至

200亿韩元为19%,200亿韩元至3000亿韩元为21%,超过3000亿韩元的部分税率为24%。另

外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收10%的地方所得税。

注2:美国希荻微适用的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适用的加利福尼亚州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8.84%。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为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

25%。2024年,本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44400843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 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报告期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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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5220.04171.00

银行存款599589929.88906679028.92

其他货币资金10182708.721195575.45

应收利息215196.241125125.47

合计609993054.88908999900.8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114754951.55180093803.71款项总额其他说明

2025年6月30日,应收利息人民币215196.24元为本集团期末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向银行申请出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0元,为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2024年12月31日: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189933430.6516763654.09/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180391166.67/产品

基金产品9542263.9816763654.09/

合计189933430.6516763654.09/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188318437.02151153472.39

1年以内小计188318437.02151153472.39

1至2年

2至3年

13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年以上705392.98652155.78

3至4年652155.78

4至5年705392.98

5年以上

合计189023830.00151805628.1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计类比提账面比提账面别金额例金额比价值金额例金额比价值

(%)例(%)例

(%)(%)

705392.980.37462607.2165.5242785.77652155.780.43416742.3263.235413.46

按89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88318437.99.61883184.1.00186435252.151153472.99.51511534.1.0149641937.

按02337653977806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188318437.99.61883184.1.00186435252.151153472.99.51511534.1.0149641937.

组023376539778061合

2

189023830./2345791./186678038.151805628./1928277./149877351.

合005842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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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705392.98462607.2165.58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705392.98462607.2165.5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8318437.021883184.371.00

合计188318437.021883184.37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整个存续期预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期信用损失(已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1511534.78416742.321928277.10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20633.47320633.47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51016.1245864.8996881.01

2025年6月30日余额1883184.37462607.212345791.58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

按单项计提416742.3245864.89462607.21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1511534.78320633.4751016.121883184.37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1928277.10320633.4796881.012345791.5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和合和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期末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期末单位名称同资产期末余期末余额合余额期末余额余额额计数的比例

(%)

客户一40521780.7440521780.7421.44405217.81

客户二27044142.0727044142.0714.31270441.42

客户三21442195.3821442195.3811.34214421.95

客户四38216995.0338216995.0320.22382169.95

客户五13737609.1613737609.167.27137376.09

合计140962722.38140962722.3874.571409627.22其他说明

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140962722.38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74.5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409627.22元。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14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龄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4445436.6799.4313096283.3699.37

1至2年9342.380.069932.380.08

2至3年73590.120.55

3年至4年73590.120.51

合计14528369.17100.0013179805.861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比例(%)

供应商一4709187.0532.41

供应商二3691091.5625.41

供应商三1366731.009.41

供应商四1316710.089.06

供应商五1106955.797.62

合计12190675.4883.91

其他说明:

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2190675.48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3.9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

14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9147246.9522292137.82

合计19147246.9522292137.82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14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2020984.265267932.33

1年以内小计2020984.265267932.33

1至2年10652442.2910538659.03

2至3年

3年以上8593881.798632612.14

3至4年8593881.798632612.14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1267308.3424439203.50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员工行权个税10869044.0111051983.27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8879983.218910965.54

应收税费返还849194.024298490.04

其他669087.10177764.65

合计21267308.3424439203.5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期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2147065.682147065.68

余额

2025年1月1日

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27399.94-27399.94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395.65395.65

2025年6月302120061.392120061.39

14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日余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2147065.68-27399.94395.652120061.39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147065.68-27399.94395.65

2120061.3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款项的性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末余额合计数的账龄

(%)质期末余额比例

代垫个税往来10869044.0151.11代垫费用2年以内2104007.75

DB HiTek USA 8590320.00 40.39 保证金 3至 4年Inc.韩国税务局847417.833.98应收税费1年以内8474.18返还

14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诚芯微604458.302.84应收材料1年以内6044.58科技股份有限款公司

Federal Express 69076.91 0.32 保证金 1年以内

(Hong Kong)

Limited

合计20980317.0598.65//2118526.51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项目账面余额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原材75779503.5357916537.98118893925.9881267315.9437626610.04

料133696041.51

委托94470359.3732185879.1562284480.2293025854.3938488005.6454537848.75加工物资

库存40457306.9361920239.1982230467.8435657028.4346573439.41

商品102377546.12

合计294150248.21155412350.01138737898.20

330543947.00148422689.61182121257.39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外币报表项期初余额其其期末余额计提转回或转销折算差异目他他

81267315.94-4821179.31202490.99

原-464142.175779503

材1.53料

38488005.64-6221312.92828196.20

委747382.6332185879

托.15

14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加工物资

35657028.4313432570.728575730.87

库-56561.3540457306

存.93商品

155412350.2390078.499606418.06226679.14842268

合01179.61计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租赁押金1806348.261622015.75

合计1806348.261622015.75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4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23781021.3717059501.87

短期金融产品投资14442447.177694184.33

预缴企业所得税款467474.812116715.84

待摊费用1225751.481836195.28

应收退货成本3703445.071792625.79

预缴税金1598396.45688795.62

其他2275426.86632582.50

合计47493963.2131820601.23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4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4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减变动指定为以公允累计价值计入计量其他累计计入其且其期初本期计入其本期计入其期末本期确认的项目追加投减少综合他综合收益变动余额他综合收益他综合收益其他余额股利收入资投资收益的损失计入的利得的损失的利其他得综合收益的原因

股权投58274292.7631516160.46-347762.9889442690.2416365300.52公司

15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资2253214.55对该被投资公司不具控

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58274292.76

合计31516160.46-347762.9889442690.2416365300.52/2253214.55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5350481.3456696509.82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5350481.3456696509.82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工程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合计

一、账面原

值:

1.期初37812128.74006218.6386452.75178037.330896429.612208222.890487489.9

余额0854388

2.本期488805.3033410.74522216.04

增加金额

(1)488805.3033410.74522216.04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46245.6194369.38140614.99

期减少金额

(1)46245.6194369.38140614.99处置或报废

(2)626586.9316117.91534154.29

外币报表折530040.201475535.693182435.02算差异

4.期末

余额38881275.33961377.9386452.75708077.532371965.312742377.194051526.0

2554275

15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累计折旧

1.期初20252953.03402545.4129452.04826053.45179976.0333790980.1

余额99966

2.本期569.88237732.67

增加金额2710476.91416624.0836713.043402116.58

(1)569.88237732.67

计提2710476.91416624.0836713.043402116.58

3.本期43043.2389649.10132692.33

减少金额

(1)43043.2389649.10132692.33处置或报废

(2)483264.6710399.12656364.44

外币报表折490612.071640640.30算差异

4.期末23403651.46074073.14

余额43739919.5166165.15317235.438701044.7

93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

余额

2.本期

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

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

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

账面价值15477623.8221458.36220287.6390842.1326297892.112742377.155350481.3

82874

2.期初17559175.6603673.19257000.6351983.8825716453.612208222.856696509.8

账面价值1608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7535897.8647312540.52工程物资

合计77535897.8647312540.52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希荻大厦77535897.8677535897.8647312540.5247312540.52

合计77535897.8677535897.8647312540.5247312540.5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其

本本中:

利期本期本息转期利期工程累资资项入其息利期初本期增加金期末计投入工程进本金目预算数固他资息余额额余额占预算度化来名定减本资

比例(%)累源称资少化本计产金率化

金(%金额金

额)额额

希200196600.47312540.530223357.77535897.838.73%37.00%募荻002346集大资厦金

合200196600.47312540.530223357.77535897.838.7337.00//

计002346%%

15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3842212.78987345.2324829558.01

2.本期增加金额1992063.91207558.252199622.16

(1)新增租赁1992063.91207558.252199622.16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809126.1674653.928883780.08

(1)转出至固定资产

(2)处置8809126.1674653.928883780.08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648605.8188573.87737179.68

4.期末余额17673756.341208823.4318882579.7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894579.34230798.8615125378.20

2.本期增加金额4290586.12200334.414490920.53

(1)计提4290586.12200334.414490920.53

3.本期减少金额8288828.3422810.928311639.26

(1)处置8288828.3422810.928311639.26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39545.5829492.1369037.71

4.期末余额10935882.70437814.4811373697.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5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37873.64771008.957508882.59

2.期初账面价值8947633.44756546.379704179.81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专利软件使用特许使用土地使用商标工业产权项目合计权权权

一、账面原值

1.期65116681080395315125831100528012391.122500033570472

初余额0.998.885.120.0012.006.11

2.本71798.19

期增加金42890.81114689.00额

(1)71798.19

购置42890.81114689.00

(2)内部研发

15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29308.73

期减少金29308.73额

(1)29308.73

处置29308.73

外295281.07-627051.6067719.98

外币报表298478.91011.5100000.0折算差异920

4.期末65428741084066115063126100528013402.13250002.068.143.520.0064.0033585782

余额6.36

二、累计摊销

1.期116421570460441.26668066.569658.312391.12250009.713833812.0011057771

初余额6.92

2.本

期增加金3059493.10478305.7547327.183773.3021168899.额6122023

3059493.10478305.7547327.183773.30

16122021168899.)计提23

3.本

期减少金额

(1)处置

外290971.74-135982.43

外币报表267819.01011.5100000.0523819.88折算差异520

4.期149694781229718.34079411.653431.62.373400813402.132500013227043

末余额64.006.03

三、减值准备

1.期

初余额

2.本

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

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

15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27176899.116551859399368.

末账面价5045926802.523220358739

值9.690.33

2.期534745237579097.124590249483141.

初账面价1.28508.796222512700

值9.1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本期减少被投资单位名称或期初余额企业合并期末余额形成商誉的事项处置形成的

Zinitix 64217537 6421753.327.32

642175376421753

合计.327.32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所属资产组或组合名称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的构成及依据

Zinitix Zinitix 的经营性资 Zinitix 的全部主营业 是产组以及分摊至该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资产组的商誉,依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据为能够产生独立

16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稳定期的关键预测期预测期参数稳定期的的关键可收回金减值金预测期内的参(增长关键参数项目账面价值参数(增额额的年限数的确率、利的确定依

长率、利

定依据润率、据润率等)折现率

等)

30203.2831000.005复合增*收入增长稳定期收

长率:增长率:入增长率

19.29%率、利0.00%为0%、利

平均毛润率:毛利润率、折现

利率:参考率:率与预测

21.52% Zinitix 23.81% 期最后一

平均净历史经净利年一致

利率:营数据率:

5.79%折及行业9.24%

现率:数据确折现

Zinitix 13.92% 定* 折 率:

现率:13.92%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合计30203.2831000.00/////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6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提示公告》。因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Zinitix现任董事在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涉嫌不法行为,要求 Zinitix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但 Zinitix现任董事采取了一系列行为阻碍董事改选,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Zinitix董事会改选。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韩国当地的司法和行政途径维护正当的股东权益。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美国希荻微仍然是 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美国希荻微、香港希荻微和韩国希荻微合计持有 Zinitix 34.44%的股份,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对 Zinitix 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与 Zinitix关键管理人员仍可通过正常渠道沟通,获取财务数据等经营信息。但鉴于美国希荻微与现任董事会的争议尚未解决,公司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Zinitix董事会改选,公司存在对 Zinitix失去控制的风险。

如公司对 Zinitix失去控制,公司将不再把 Zinitix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止确认商誉并产生损失,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增加金本期摊销金其他减少金外币报表折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额额额算差异

使用权资1053646.2727722.77486637.401404.28596135.92产改良

云服务器19094.04215010.9536823.160.00197281.83服务费

合计1072740.31242733.72523460.561404.28793417.75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资产差异资产

股份支付费用24904045.473735606.8229892177.974483826.70

租赁负债2907248.44579961.114015739.18690476.04

资产减值准备142500814.7923070622.16148076976.6024039660.31

可抵扣亏损136001563.7921598807.32114439022.1518115809.94

美国公司未来可抵扣研3834550.81805255.677941739.881667765.38

16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发费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32545975.274855859.5147881460.9914287827.96价值变动

合计342694198.5754646112.59352247116.7763285366.3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差异负债差异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69396937.7913197210.5672478668.8114045527.89产评估增值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2761498.00549957.263746935.7164580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466746.0269951.4436764.935485.33值变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72625181.8113817119.2676262369.4514696814.22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抵销后递延所抵销后递延所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产和负债互抵得税资产或负得税资产或负和负债互抵金额金额债余额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19908.7054026203.89651286.336263408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19908.7013197210.56651286.3314045527.8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6437641.1117810833.52

可抵扣亏损444360648.80445642778.83

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87093774.1895281414.21

合计547892064.09558735026.5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74643894.505919355.13

202831304661.8231557693.14

16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946117856.2547588441.65

2030及以后年度362294236.23360577288.91

合计444360648.80445642778.8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长期租赁押金709737.29709737.291444873.231444873.23

预付工程款146764.36146764.36559211.37559211.37

合计856501.65856501.652004084.602004084.60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期初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受限情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受限类型况类型情况

固定资26387263.5720792769.18抵押抵押借24395771.9819446658.35抵押抵押产款借款

货币资900000.00900000.00保证出具银金金行承兑汇票

合计27287263.5721692769.18//24395771.9819446658.35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23994038.5222072302.30

信用借款1047372.92154755.66

合计25041411.4422227057.9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采购30747303.4911731100.93

封测加工费40610830.7524374229.71

成品采购49401298.1743271761.18

其他116738.88358846.62

合计120876171.2979735938.44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芯片设计服务款859032.00862608.00

预收芯片销售款154455.55313595.02

合计1013487.551176203.0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外币报表折算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差异

一、短期薪酬30423025.97112896297.8108172257.6607747.51

8435754813.72

二、离职后福1307345.546537392.957465045.81-92574.75287117.93

利-设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436359.002727719.802753780.44410298.36

32166730.51122161410.6118391083.8515172.76

合计3936452230.01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外币报表折算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差异

一、工资、奖373935.10

金、津贴和补29955438.47101409609.595503680.1836235302.91贴2

二、职工福利3566382.493639119.1972736.70费

三、社会保险452814.505166582.675559288.1015388.3475497.41费

其中:医疗保431843.174926786.385299293.2414353.6973690.00险费

工伤20971.33215361.36232209.291034.655158.05

16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保险费

生育24434.9327785.57-3350.64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14773.002753723.203470170.17145687.37-555986.60金

607747.51

合计30423025.97112896297.8108172257.635754813.72

8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外币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折算差异

1、基本养老保险1085362.975939240.636790991.93-103864.95129746.72

2、失业保险费56133.88411626.58450570.42-31.0117159.03

3、企业年金缴费165848.69186525.74223483.4611321.21140212.18

合计1307345.546537392.957465045.81-92574.75287117.9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1375614.728331348.80

个人所得税4024533.671756554.98

印花税21800.4221996.34

合计5421948.8110109900.12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1802634.2224646499.65

合计21802634.2224646499.65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16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专业服务费11732540.789869585.56

应付工程款4127414.498950687.06

应付保证金3594460.003601500.00

应付研发材料采购款536363.76373825.51

应付员工报销款238752.09383629.17

应付设备采购29115.04

其他1543988.061467272.35

合计21802634.2224646499.65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3210422.9518650622.0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926813.507563459.43

合计19137236.4526214081.46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退货款9892601.8611844747.81

待转销项税240.32

合计9892601.8611844988.1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16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7999678.1610415856.51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926813.627563459.43

合计2072864.542852397.08

16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5146271.8313580118.75专项应付款

合计5146271.8313580118.75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软件购买款18356694.7813580118.7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3210422.95

合计5146271.8313580118.75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4726322.662914553.87

合计4726322.662914553.87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14553428.64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701375.473719784.45

1.当期服务成本1701375.473023584.32

2.过去服务成本

17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4、利息净额696200.13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634722.44本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634722.44

四、其他变动1245895.3411468366.63

(1)贡献金额

(2)当期支付-41719.04-3821199.94

(3)本期合并增加16477601.56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287614.38-1188034.99

五、期末余额17500699.4514553428.64

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11638874.77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657159.66

1、利息净额657159.66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197371.38成本1.计划资产回报(计入利息净额的除外)2.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利息净额的除外)

3.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197371.38

四、其他变动1135502.0211179086.49

(1)贡献金额757914.351411146.09

(2)当期支付-583018.33-2770951.93

(3)本期合并增加13489004.57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960606.00-950112.24

五、期末余额12774376.7911638874.77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2914553.87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701375.473062624.79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437351.06本

四、其他变动110393.32289280.14

五、期末余额4726322.662914553.87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85.92185.92

合计185.92185.92/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期初余额发行公积金期末余额送股其他小计新股转股

股份总410309104.0010232.0010232.00410319336.00数

其他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0232股,占可行权总量的0.60%,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尚未届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7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溢1327787692.91136904.163191691.441324732905.63价)

其他资本公积136596568.595060289.50141656858.09

合计1464384261.505197193.663191691.441466389763.7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变动说明详见附注七(53)及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变动说明详见附注十五、股份支付。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回购股票27197537.4827197537.48

合计27197537.4827197537.4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金额

减:

减:前前期期计计入入其税其他后他综归项期初综合期末

本期所得税前发减:所得税后归属属目余额合收余额生额税费用于母公司于收益少益当数当期股期转东转入入留损存益收益

一、-35770576.3831516160.46

不94044222211173-1365883

能.278.198.19

17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135272.77

中:135272.77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35905849.1531516160.46

他94044222211173-1379411

权.278.190.96益工

17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25292791.462656639.532656639.将5327949430

重.99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

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17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

17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流量套期储备

25292791.462656639.53

外2656639.27949430

币53.99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其

他-104773417279404422247683714290592

综784.9299.99.277.72.80合收益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764693.613764693.61

合计3764693.613764693.6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61795251.18-70789676.03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17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61795251.18-70789676.0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44688409.12-290597343.59润

本期转入留存收益的其他综合收-408231.56益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期末未分配利润-406483660.30-361795251.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65810360.95329075112.47229563881.23149872615.77

其他业务638923.76236778.06524561.91283373.42

合计466449284.71329311890.53230088443.14150155989.19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7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印花税82093.9031549.02

城市维护建设税3539.71

教育费附加2123.83

地方教育费附加1415.88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360.00360.00

其他85773.50

合计168227.4038988.44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18893996.5219545132.50

市场推广费2822072.0610356433.75

差旅费1643765.511205410.51

股份支付费用830386.74497756.32

业务招待费374982.06369290.73

折旧及摊销费821590.02931678.12

其他2669262.96981980.96

合计28056055.8733887682.89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20941842.0128436833.73

专业机构服务费8902862.154126444.87

差旅费1278978.751886956.65

折旧及摊销费2206783.001696910.69

办公费1518512.461968276.51

房租及物业费2003396.201198773.76

股份支付费用1173897.40798598.06

其他6404779.547151822.91

合计44431051.5147264617.18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7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职工薪酬费用82325572.1075712368.57

研发材料费11912761.6621138073.31

折旧及摊销费18380095.5612860541.66

测试加工费4399655.145779132.26

技术咨询服务费11402972.781064760.35

股份支付费用3135427.221754545.46

其他2093844.631897114.83

合计133650329.09120206536.44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61171.38235065.07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86940.35235065.07

减:利息收入6690562.065930352.84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672126.03299855.62

汇兑损失/(收益)-894926.31479722.95

其他44041.7821646.96

合计-6708149.18-4894062.24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144843.761791645.71

其他167674.83539346.84

合计2312518.592330992.55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19157.38

处置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6352.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2253214.551505998.14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560644.07666917.79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合计2920211.465792073.31

18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20754.761839046.75

其中: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91166.67

基金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0411.911839046.75

合计220754.761839046.75

其他说明: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5844.384362.21

合计5844.384362.2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66498.36440819.9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7399.9450301.43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173287.50-15140.4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合计512385.92475980.91

其他说明: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2390078.499672823.05

18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2390078.499672823.05

其他说明: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赔偿款287362.56287362.56

其他191419.105266.05191419.10

合计478781.665266.05478781.6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42951.6742951.67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42951.6742951.67损失

滞纳金、赔偿金及违175012.570.56175012.57约金

其他1753.4619645.001753.46

合计219717.7019645.56219717.70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8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931877.19710903.85

递延所得税费用-1769414.0960419.31

合计1162463.10771323.1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9644191.7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327898.4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720363.89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17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388936.1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1379209.70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13469290.65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256396.08差异

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858480.3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858675.96

所得税费用1162463.10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理贸易业务收到的现金120178694.26235847422.81

利息收入6150812.432687261.00

收到在途未达款项1798498.19

收到代垫款项3058194.31

政府补助1659010.68588893.26

非关联方往来379093.05381431.36

押金及保证金7854350.4331755.00

收到银行保证金852915.80

其他1430.71615659.09

合计136223391.56245862030.82

18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理贸易业务支付的现金107684638.52110165978.35

付现费用47725610.6353025318.22

支付代垫款项101770.02301132.33

支付银行保证金900000.00852915.80

非关联方往来156386.98

押金及保证金4200.00208700.00

其他465302.83489091.44

合计157037908.98165043136.1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租赁相关的保证金、押金433619.74

合计433619.7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8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回购现金流出27197382.01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5065053.395281535.88

支付使用权资产的租赁押金及保证638333.60金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价款4588361.87

合计9653415.2633117251.4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60806654.87-117539340.57

加:资产减值准备2390078.499672823.05

信用减值损失512385.92475980.9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3402116.582298770.03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4490920.534336728.32

无形资产摊销21168899.2316560451.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42733.72650734.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5844.384362.21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220754.76-1839046.75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1628.901014643.6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20211.46-5792073.31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8607876.11-6726416.94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848317.33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6393698.7938802203.8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51068231.92-35222033.78

18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号填列)

股份支付费用9037788.643050899.8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35900161.863399425.78号填列)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72381.33-86851887.8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69965981.691022130495.5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85990775.37463523612.2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14442447.17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7692326.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9274672.99558606883.26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69965981.69785990775.37

其中:库存现金5220.04171.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58878052.93784795028.9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11082708.721195575.45金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14442447.177692326.48

其中: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短期金14442447.177692326.48融产品投资本金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4408428.86793683101.8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理由

货币资金139127073.19123009125.47期末数系定期存款及计提的利息,管理层拟持有至到期,故该定期存款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

货币资金900000.00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合计140027073.19123009125.4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期末折算人民币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余额

货币资金224365343.27

其中:美元25921903.067.1586185564535.22

港币6371883.910.91205811158.13

韩元4327086132.080.005322933556.50

新加坡元1790008.975.617910056091.42日元40.330.04962.00

应收账款146647034.68

其中:美元16541747.007.1586118415750.08

韩元5326657471.700.005328231284.60

其他应收款9598984.68

其中:美元1219485.267.15868729807.18

新加坡元100.005.6179561.79

韩元163889757.420.0053868615.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65000.00

韩元50000000.000.0053265000.00

短期借款24040717.00

其中:美元4412.647.158631588.32

韩元4530024279.250.005324009128.68

应付账款105440783.73

18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中:美元6875713.757.158649220484.43

韩元10607603641.830.005356220299.30

其他应付款12905750.24

其中:美元572914.967.15864101269.01

韩元1661222873.170.00538804481.23

预付账款6986962.35

其中:美元909338.927.15866509593.59

韩元37544237.740.0053198984.46

新加坡元49553.095.6179278384.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55531.75

其中:美元137979.967.1586987743.34

韩元74202911.320.0053393275.43

新加坡元66664.235.6179374512.98

租赁负债1735596.72

其中:美元110906.617.1586793936.06

韩元85798626.420.0053454732.72

新加坡元86674.375.6179486927.94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香港希荻微及美国希荻微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新加坡希荻微记账本位币为新加坡元,韩国希荻微、Zinitix记账本位币为韩元,其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1080876.17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463111.0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8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85460999.3277466914.03

耗用材料11912761.6621138073.31

折旧摊销18380095.5612860541.66

其他17896472.558741007.44

合计133650329.09120206536.44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133650329.09120206536.44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18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19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19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取得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方式

上海希荻微上海30500000上海产品研发和技术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支持

19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香港希荻微香港90001300美元香港产品物流、采购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销售

美国希荻微美国250000美元美国产品技术支持、100.00设立

客户支持、市场推广

新加坡希荻微新加坡250000新加坡新加坡产品技术支持、100.00设立

元客户支持、市场推广

成都希荻微成都20000000成都产品研发和技术100.00设立支持

韩国希荻微韩国1500000000韩韩国产品研发和技术100.00设立元支持

北京希荻微北京20000000北京产品研发和技术100.00设立支持

远景技术香港-香港产品物流、采购100.00设立和销售

Zinitix 韩国 3707368900 韩 韩国 产品研发和销售 34.44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元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19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少数股东持股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

子公司名称%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比例()利

Zinitix 65.56% -16118245.75 79157132.33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子公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司名非流动资非流动负非流动资非流动负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负债合计称产债产债

Zinit 10423331 9345349 19768680 5856007 1837826 7693833 10585552 9560983 20146536 4899878 1742603 6642481

ix 3.94 5.20 9.14 3.23 5.94 9.17 9.64 9.96 9.60 1.19 6.31 7.50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子公司名称经营活动现金综合收益总经营活动现金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流量额流量

Zinitix 95776225.93 -24349245.82 -14947805.32 -25247776.97

其他说明:

19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9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 年第二季度,香港希荻微和韩国希荻微购买 Zinitix 的股票,购买金额(含交易税费)

877678852.95韩元,折合人民币4588361.8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美国希荻微、香港希

荻微和韩国希荻微合计持有 Zinitix 34.44%的股份。购买日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为1450404.02元,差额3137957.85元计入资本公积。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Zinitix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4588361.87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4588361.87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1450404.02产份额

差额3137957.85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3137957.85调整盈余公积调整未分配利润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9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计入

财务报表本期新增本期转入本期其他与资产/收期初余额营业外收期末余额项目补助金额其他收益变动益相关入金额

递延收益185.92185.92与资产相

19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185.92185.92/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185.921202752.45

与收益相关2144657.84588893.26

合计2144843.761791645.71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

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

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19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

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

即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未折现合同金账面价值时上额合计偿还

短期借款25041411.4425041411.4425041411.44

应付账款120876171.29120876171.29120876171.29

其他应付21802634.2221802634.2221802634.22款

一年内到19137236.4519137236.4519137236.45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947632.53211046.002158678.532072864.54

合计186857453.401947632.53211046.00189016131.93188930317.94项目上年年末余额

即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未折现合同金账面价值时上额合计偿还

短期借款22227057.9622227057.9622227057.96

应付账款79735938.4479735938.4479735938.44

其他应付24646499.6524646499.6524646499.65款

一年内到26214081.4626214081.4626214081.46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852397.082852397.082852397.08

合计152823577.512852397.08155675974.59155675974.59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不存在利率风险。

19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子公司香港希荻微负责集团境外的采购及销售,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不同于记账本位币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本集团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金融工具投资,存在金融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第二层次公允价第三层次公允价合计值计量值计量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89933430.65189933430.65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189933430.65189933430.65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基金产品189933430.65189933430.65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9442690.2489442690.24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89442690.24189933430.65279376120.89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衍生金融负债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0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市场公开报价确定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20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TAO HAI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唐娅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范俊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郝跃国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程锦公司董事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伙)

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唐虹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娅的近亲属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20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530251.295067833.20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杨松楠利息收入13080.61

唐虹利息收入6581.49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20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授予本期行权本期解锁本期失效授予对象数类别数量金额数量金额金额数量金额量

激励对象50000018400000010232147136.16316991519687943韩元

合计500000184000000韩10232147136.16316991519687943元

a)2025年 3月 26日,Zinitix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股权激励决议,同意以 962韩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Zinitix 17名激励对象授予 50万份 Zinitix的股票期权。

b)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171.6125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3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0232股。

c)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行在外的有效股票累计 185.9750份,其中于报告期内失效42.6750万份。

d)报告期内,公司 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因到期未归属而作废失效,部分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确认放弃归属而作废失效,合计失效274.3165万份。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废事项尚待公司董事审议确认。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授予对象类别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

董事14.38元/股4.7年技术(业务)骨干1.73元/股-11.11元/4.0年;27.32元/股;6.8年;

人员股;4.7年;16元/股;6.9年;

14.38元/股;4.9年20.40元/股7.2年

10.66元/股;

Zinitix 代表理事、Zinitix 股票 962 韩6.7年常务理事、理事元/股其他说明无

20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集团聘请第三方估值机构协助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评估确定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41736279.94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授予对象类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销售人员830386.74

管理人员1173897.39

研发人员3135427.22

合计5139711.35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无

(2)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建筑物及机器设备124363645.52171666468.25

20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无形资产29400.002806296.87

合计124393045.52174472765.122023年12月12日,公司与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三穗”)签署《佛山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约定公司作为发包人,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总部基地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方广东三穗,签约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195506000.0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0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来自海外市场的经营成果占集团的经营成果的份额大于10%,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中国内地及香港、海外其他国家和地区。

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中国内地及香海外其他国家分部间抵销合计港和地区

对外交易收入358402537.84108046746.87466449284.71

除金融资产及递延247251220.7629176137.22-133422750.86409850108.84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130859008.2671678981.3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30859008.2671678981.30

1年以内小计130859008.2671678981.3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30859008.2671678981.3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类别账面账面比例计提比比例计提比

金额金额价值价值(%)例(%)金额(%)金额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130859100423767.0.321304357167898100127650.1871551

特征组合计008.2695240.311.306.25325.05提坏账准备

其中:

组合188482267.62884822589133582.1958913

12.9612.966.63356.63

组合242376732.381.00419530127656217.81127651.0012637

95.30423767.27.354.676.25968.42

95

130859100/716789810012765/71551

合计008.26423767.1304351.306.25325.05

95240.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209/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名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88482212.96

组合242376795.30423767.951.00

合计130859008.26423767.9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整个存续期预期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信用损失(已发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127656.25127656.25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96111.70296111.70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2025年6月30日余额423767.95423767.95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127656.25296111.70423767.95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127656.25296111.70

423767.9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210/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应收账款和合同单位名应收账款期末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坏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合计

称余额期末余额产期末余额%期末余额数的比例()

客户一88482212.9688482212.9667.62

客户二38216995.0338216995.0329.2

382169.95

客户三1161836.701161836.700.8911618.37

客户四829206.90829206.900.638292.07

客户五794098.50794098.500.617940.99

合计129484350.09129484350.0998.95

410021.38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45356208.12295657177.94

合计245356208.12295657177.9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1/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12/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173974273.69168465670.48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73974273.69168465670.48

1年以内小计173974273.69168465670.48

213/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1至2年51185712.91106987163.90

2至3年4207.1322304110.93

3年以上22303000.003000.00

3至4年22303000.003000.00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47467193.73297759945.31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集团内往来款235929446.59286596540.27

代垫员工行权个税10869044.0111051983.27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58000.0065000.00

其他610703.1346421.77

合计247467193.73297759945.31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坏账准备未来12个月预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2102767.372102767.37

2025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8218.248218.24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2025年6月30日余2110985.612110985.61

额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4/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变动金额类别期初余额收回或转转销或核期末余额计提其他变动回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2102767.378218.242110985.61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102767.378218.242110985.6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其他应收款期末坏账准备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余额合计款项的性质账龄期末余额数的比例

(%)

上海希荻微159686993.0864.53集团内往来款4年以内

美国希荻微34893812.3414.1集团内往来款3年以内

成都希荻微24551200.009.92集团内往来款1年以内

北京希荻微16797441.176.79集团内往来款2年以内

代垫个税往来10869044.014.39代垫费用2年以内2104007.75

合计246798490.6099.73//2104007.75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15/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项目减值准减值准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备备

对子公司投资763786021.47763786021.47760794018.54760794018.5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763786021.47763786021.47760794018.54760794018.54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减本期增减变动减值值计准准减提期初余额(账面价备期末余额(账面备被投资单位少减其值)期追加投资价值)期投值他初末资准余余备额额

上海希荻微50197624.052324836.8552522460.90

香港希荻微707935585.62347221.62708282807.24

成都希荻微2360808.87255907.692616716.56

北京希荻微300000.0064036.77364036.77

合计760794018.542992002.93763786021.47

说明:本期增减变动为本公司对子公司员工股份支付的影响数。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216/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42554306.9794211633.0297342167.9375758587.02其他业务

合计142554306.9794211633.0297342167.9375758587.02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6352.84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666917.7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19157.38

合计106352.844286075.17

其他说明: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217/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5844.38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2312518.59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887751.67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182103.53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9063.96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14100.42

合计1828854.71

218/219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0.11-0.11-2.86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0.11-0.11-2.98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TAO HAI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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