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公告编号:2026-07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超募资金使用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34313.5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22140.85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63971.84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月17日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超募资金金额63971.84万元
前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金额48260.22万元
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万元
用于回购公司股份4220.22万元2
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6040.00万元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15711.63万元√其他,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
3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使用了36903.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有1096.29万元未使用,具体详见本公告“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之“(一)公司历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的内容。
注2:支付股权收购款是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深圳市诚
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部分交易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3002.00万元支付上述股权收购款,尚有3038.00万元须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确认是否触发支付以及实际支付金额。
注3: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万元除包含剩余的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
额15711.63万元,还包括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一)公司历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上述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已使用18903.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7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 6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上述决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已将17500.00万元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上述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已使用1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3971.84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3566.13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将注销该等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2年1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文件(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