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4-01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转增)总额。
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6051725.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8765502.29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
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目前总
股本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581275.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35%。
2、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以目前总股本
92906379股测算,转增3716255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068930股(公司转增后的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