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郑文军,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凌信息”)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12月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
28天,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郑文军,男,出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0年9月至2005年7月,于江苏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8年9月至2020年12月,于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于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监委会副主任、资本市场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
2021年3月至2024年12月,于珠海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和保险委员会担任委员;2025年1月至今,于珠海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公司委员会担任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高凌信息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能够保持独立,并做出客观、专业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次),并现场列席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
委员会委员,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
专门委员会名称12月31日召开会议次数12月31日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11提名委员会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探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部审计程序;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8天,因此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未超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现场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此外,本人还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认真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相关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力支持和配合,全面向本人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股东利益。
3、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的高凌信息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12月4日至
2025年12月31日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4日至
事项2025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是否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否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否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否的措施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否评价报告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否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否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否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请见“履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是说明一”请见“履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说明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否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否关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请见“履职是的其他应关注事项的说明说明三”
履职说明一、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4日,因公司独立董事夏建波先生、李红滨先生、梁枫先生任
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选举何彦峰先生、郑伟强先生、郑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何彦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履职说明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机制和考核管理进行优化,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职说明三、关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应关注事项的说明: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
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汇入,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和子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查阅、了解、分析并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忠实审
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本人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郑文军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