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6-03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2.36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20元/股(含)*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6月10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4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每股52.36元(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将实施,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2.36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2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属于差异化分红,故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2.36-0.1)÷(1+0.3)=40.20元/股(含)。公司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