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2025年度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黄德汉、独立董事 HENRY
WEI(魏亨利)先生、董事邱俊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担任。
2025年4月30日,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独立董事廖健先生、董事王朝禾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召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开时间
第二届董事会《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装修机电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月20日
十五次会议《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审计委员会第月14日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4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月2日
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年4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月23日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年4
审计委员会第
月30日《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2025年8审计委员会第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月14日二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10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月24日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12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月29日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并持续督导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计划执行各项审计工作。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完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有效地开展,为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慎的审查。
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关键会计政策、重大会计估计等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质询,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施了有效监督。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听取了内部审计负责人关于内部控制工作的专项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规范有序,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关注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委员会积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有力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相关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以高度的责
任感和专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进程,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