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廖健)
报告期内,作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廖健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广州恒远彩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任珠海拓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广州赛诺汇德
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
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是否连续两列席股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实际出席情况次未亲自参东会次次数亲自出席委托缺席加会议数廖健5500否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1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出席相关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决策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履职期间无无故缺席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决策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人履职期间无无故缺席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对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开展审慎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参加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沟通的事前沟通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积极探讨和交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日常沟通,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并收集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出席股东会期间,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构建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赴公司现场调研、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全程跟进重大事项推进与实施进度,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扎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获取重大事项进展信息,确保对公司情况的持续、全面掌握。同时,本人密切关注行业环境、市场变化及媒体舆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各项调研与沟通事项,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便利与必要支持。公司能够及时、全面地向本人汇报生产经营、重大项目进展及规范运作情况,认真征询并听取专业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独立客观履职。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同意上述议案,认为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均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事项。
(四)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占先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 LI SHENGFENG(李胜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HUANG XIANMING(黄贤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鱼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占先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人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议案。
(九)持股计划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重大经营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情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独立立场与勤勉义务,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将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布局及风险管控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意见,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廖健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