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并按照《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彭征安先生(主任委员)、高来阳先生、徐
晖先生(报告期内增补)、袁道迎先生(报告期内已离任)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其中主任委员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彭征安先生担任。
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会、法律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事项召开时间
第四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第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5.4.28三次会议
(3)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8.28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10.9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10.29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证天业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考察和评估,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督促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证天业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审计的相关工作,保证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
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
督促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积极履职,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提供了专业支撑。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工作原则,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变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