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证券简称:君实生物公告编号:临2025-07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
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熊俊先生拟自2025年4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及 H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其中 A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俊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1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累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383.8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名称熊俊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87856618股增持前持股比例
8.56%(占总股本)注 1:熊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856618股(包含 87854018股 A股和 2600股 H股,其中由 HKSCC NOMINEES LIMITED作为名义持有人代其持有 H股股份);
注2: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26689871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熊俊878566188.56%
熊凤祥410600004.00%
2017年12月25日,熊
上海宝盈资产43721440.43%凤祥、熊俊与上海宝盈
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孟
孟晓君42884000.42%晓君、高淑芳、珠海华
高淑芳37897200.37%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珠海华朴投资37195040.36%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熊周玉清216808002.11%俊与周玉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刘小玲86080000.84%2025年4月11日,熊俊与刘小玲、王莉芳签
王莉芳86080000.84%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18398318617.92%/
注: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026689871股为基数计算。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增持主体名称熊俊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2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4月12日~2026年4月11日
A股:5000万元~10000万元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H股:0元~5000万元本次增持实施期间2025年11月10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2025年 11月 10日,熊俊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及数量 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 A股:100000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A股,383.84万元本次增持股份比例A股,0.01%(占总股本)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A股,383.84万元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A股,100000股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A股,0.01%(占总股本)
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金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先生、熊凤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083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
50%?是□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是?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一)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