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2证券简称:灿勤科技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江苏灿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5.3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694700股。
*灿勤科技实际控制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灿勤科技的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71.56%减少至70.3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6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名称持股数量(股)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
114742325236.86%
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
29532674423.83%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
3149999953.75%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灿勤科技实际控制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灿勤科技的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灿勤科技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灿勤科技的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朱田中先生、朱琦先生和朱汇先生为一致关系,朱田中先生、朱琦先生和朱汇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实际转让持股数量持股比拟转让数实际转让数量转让后持序号股东姓名数量占总
(股)例量(股)(股)股比例股本比例张家港灿勤企
1业管理有限公14742325236.86%184280018428000.46%36.40%
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
29532674423.83%227420022742000.57%23.26%
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
3149999953.75%5777005777000.14%3.61%
业(有限合伙)
合计25774999164.44%469470046947001.17%63.26%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
公司总股本的71.56%减少至70.3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月2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
减持公司4694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
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815553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0.39%。
1、基本信息
名称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99室有限公司基本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月2日
名称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98室合伙企业(有限合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月2日
伙)基本信息
名称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700室合伙企业(有限合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月2日
伙)基本信息名称朱田中朱田中基本信息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权益变动时间-名称朱琦朱琦基本信息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权益变动时间-名称朱汇朱汇基本信息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权益变动时间-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张家港灿勤企业询价转让2025年1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18428000.46%
管理有限公司合计//18428000.46%
张家港聚晶企业询价转让2025年1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22742000.57%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22742000.57%
张家港荟瓷企业询价转让2025年1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5777000.14%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5777000.14%
注1:“减持比例”按照权益变动时的总股本进行测算,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家港灿合计持有股份14742325236.86%14558045236.40%勤企业管
理有限公其中:无限售条件股00.00%14558045236.40%司份
张家港聚合计持有股份9532674423.83%9305254423.26%晶企业管
理合伙企其中:无限售条件股00.00%9305254423.26%业(有限份合伙)
张家港荟合计持有股份149999953.75%144222953.61%瓷企业管
理合伙企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业(有限00.00%144222953.61%份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114000092.85%114000092.85%
朱田中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114000092.85%
份
合计持有股份85500002.14%85500002.14%
朱琦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85500002.14%
份
合计持有股份85500002.14%85500002.14%
朱汇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85500002.14%
份
合计持有股份28625000071.56%28155530070.39%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0.00%28155530070.39%
份注1:本次权益变动为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之日至本次询价转让完成的累计持股比例变动。
注2:上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实际受让数量占总股本限售期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
(股)比例(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2800000.32%6
2深圳红筹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8447000.21%6
3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800000.20%6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7400000.19%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
5私募基金管理人3500000.09%6
管理有限公司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500000.06%6
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
7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0.04%6
有限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8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0.04%6
公司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9私募基金管理人1500000.04%6
公司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2月2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9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6家、私募
基金199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2月27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5.3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69.470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