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证券简称:生益电子公告编号:2026-017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鉴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备注号募集资金金额
1东城工厂(四期)5G 应用领域高速
1199778.95103335.19已结项
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
2100035.0063786.54
板项目一期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082.9910423.29已结项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19948.87已结项
合计362896.94197493.89
说明: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简称“原项目”)的募集资金63786.54万元全部变更用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3月 2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原预算实际序号项目差异金额差异比例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一建设投资94580.2194066.88-513.33-0.54%
1工程建设18556.7719822.561265.796.82%
2设备购置76023.4474244.32-1779.12-2.34%
二基本预备费1527.771223.01-304.76-19.95%
三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927.003927.00--
四项目总投资100035.0099216.89-818.11-0.82%
为保证项目更加高效有序推进,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了少量工程变更,工程建设费用投资额增加;同时在原有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契合产品加工制作需求,经过设备精细化选型、功能配置、招投标与洽谈等,设备购置实际投资金额节省,本项目最终投资总额调整为99216.89万元,最终项目总投资额略有降低。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系公司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
2优化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已签订合同待预计投入募实际投入募节余募集序号项目名称投入募集资金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金额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
163786.5454960.4213298.78-
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
说明: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已签订合同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和超过预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系因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
2、已签订合同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用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设备、公共设施等验收和质保尾款。
3、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没有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部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3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调整本次调整。同时,该项目已
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予以结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促进项目高质量推进,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同时该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予以结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事项已经公司
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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