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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帕瓦股份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1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并对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参考2023年度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监事薪酬方案。

关联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

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余1名非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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