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帕瓦股份证券简称:688184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
174288.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2053.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7170.48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9513.00
项目投入 B1 95536.86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B2 2572.00动资金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B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额 B4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B5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6 2701.42
项目投入 C1 18458.36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C2 2572.00动资金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C3 2000.00本期发生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C4 15000.00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C5 10768.13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6 1863.40
项目投入 D1=B1+C1 113995.2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D2=B2+C2 5144.00动资金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D3=B3+C3 2000.0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D4=B4+C4 15000.00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D5=B5+C5 10768.13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6=B6+C6 4564.8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D6 17170.48
期末购买大额存单余额 F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7170.48
差异 J=E-F-G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35900010010069939416028925.7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37408204165863378189.85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39358205065292297671.57募集资金专户
行营业部
合计171704787.1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于2025年4月28日对帕瓦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发表鉴证意见。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2024年度募集资
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实际控制人张宝出具的承诺函等资料,由于保荐机构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
意见的相关事项对帕瓦股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影响,保荐机构无法对帕瓦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2024年度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9513.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030.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7226.9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139.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61%截至期末累计是否已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承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入是否达承诺投资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累计投入金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进度(%)到预计项目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额用状态日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1)差额(4)=(2)/(1)效益分变更)(2)期化
(3)=(2)-(1)年产4万吨
三元前驱125937.79体项目
年产2.5万吨
2024年8
三元前驱是78710.8278710.8270187.93-8522.8989.1749831.30否否
15728.25月
体项目
年产1.5万吨
2026年8
三元前驱47226.9747226.971645.1418493.98-28732.9939.16不适用不适用否月体项目补充流动
否25000.0025000.0025000.001084.9725313.31313.31101.25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
超募资金否8575.218575.218575.214572.007144.00-1431.2183.31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59513.00159513.00159513.0023030.36121139.22-38373.7875.94-49831.30--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充分考虑、审慎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研究,公司将“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延期,变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
8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14.07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流1.50亿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对闲置募集资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1.5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7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分别于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830.4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768.13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计划实际累计项目达到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投资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投入金额预定可使用可行性是否发生
实际投入金额(3)=(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状态日期重大变化
年产2.5万吨三
78710.8278710.8215728.2570187.9389.172024年8月49831.30否否
元前驱体项目年产4万吨三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47226.9747226.971645.1418493.9839.16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元前驱体项目
合计-125937.79125937.7917373.3988681.9170.42-49831.30--
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由公司在“陶朱街道建工路与丰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以下简称原募投用地)上建设实施,由于原募投用地中部分土地因地质条件原因不满足工程建设的用地需求,且总体土地规模有限,场地使用率已趋于饱和,项目无法全部在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与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意向协议(该投资意向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该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位于“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光膜小镇创新大道以北”地块(以下简称新募投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公司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计划将“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拆分为“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和“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股份公司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取得的新募投用地上实施。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充分考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虑、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延期,变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8月。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