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三、附件…………………………………………………………第12—16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0011号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帕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帕瓦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6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于2025年4月28日对帕瓦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0009号)。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发表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2页共16页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9455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174288.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9513.00
项目投入 B1 95536.86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额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B2 2572.00流动资金
第3页共16页项目序号金额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B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B4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B5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6 2701.42
项目投入 C1 18458.36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C2 2572.00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C3 2000.00本期发生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C4 15000.00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C5 10768.13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6 1863.40
项目投入 D1=B1+C1 113995.2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D2=B2+C2 5144.00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回购股票 D3=B3+C3 2000.0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D4=B4+C4 15000.00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D5=B5+C5 10768.13补充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6=B6+C6 4564.8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D6 17170.48
期末购买大额存单余额 F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7170.48
差异 J=E-F-G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第4页共16页《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35900010010069939416028925.7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37408204165863378189.85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39358205065292297671.57募集资金专户
行营业部
合计171704787.1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第5页共16页超募资金否8575.218575.218575.214572.007144.00-1431.2183.31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59513.00159513.00159513.0023030.36121139.22-38373.7875.94-49831.30--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向,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充分考虑、审慎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研究,公司将“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延期,变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8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14.07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流1.50亿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对闲置募集资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1.5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第8页共16页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7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分别于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830.4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768.13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第9页共16页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向,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充分考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虑、审慎研究,公司将“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延期,变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8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第11页共16页附件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001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2页共16页附件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001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6页附件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复印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001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6页附件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001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夏均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001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汪洋溢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