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毅芯源壹号”)、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毅芯源贰号”)、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毅芯源叁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其所持有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本次变动不触及股份数量变动,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六个月内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依然共同遵照大股东适用的相关减持规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汇毅芯源壹号
公司名称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5TMBP8B注册资本11200万元企业性质创业投资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海旭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年4月23日经营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2028年4月22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大道西205号尼盛广注册地址场2105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062号滨江国际广场2号楼81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汇毅芯源贰号
公司名称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5UKFX9L注册资本12450万元企业性质创业投资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汇毅芯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21年4月26日经营期限2021年4月26日至2028年4月25日苏州市相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注册地址场六区3063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通讯地址
205号尼盛广场21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汇毅芯源叁号
公司名称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60UFP8N注册资本4600万元企业性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曼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1年5月14日经营期限2021年5月14日至2028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燕路8号阳山科技工业园10号楼101-8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1幢2412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均系苏州汇毅芯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19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7%。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
148279413.04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
258148153.66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
321769271.37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28196838.07/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025年9月,汇毅芯源壹号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常州海旭创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9月,汇毅芯源叁号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苏州高曼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苏州汇毅芯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继将其持有的汇毅芯源壹号、
汇毅芯源叁号的出资额转让给秦志军;2025年12月31日,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叁号在私募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备案,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本次权益变动系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触及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变动,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后,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存在其他情况导致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六个月内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依然共
同遵照大股东适用的相关减持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
148279413.04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
258148153.66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
321769271.37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128196838.0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