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独立董事Yiu Leung Andy CHEUNG(张耀樑)先生、独立董事桂水发先生、独立董事刘建
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 Yiu Leung AndyCHEUNG(张耀樑)先生担任。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左敏先生、
纪雪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推选独立董事 Yiu Leung Andy CHEUNG(张耀樑)先生、独立董事纪雪峰女士、非执行董事李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 Yiu Leung Andy CHEUNG(张耀樑)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
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关注公司业务进展与财务表现的匹配性,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2、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审计工作进
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3、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
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5、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除原日常职责外,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就定期报告中的重点关注内容予以询问及确认,并核实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定期报告中的重要财务指标等披露内容的重大变动等,履行新增的法定职责。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境内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7、环境、社会、公司管治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关注 ESG 战略的制定、ESG管理体系的建设、环境目标达成情况、未来 ESG方面表现的提升路径,持续推进 ESG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以更好地符合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未来仍将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表现,督促并指导公司优化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敦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特此报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