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2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孙秀英张建伟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