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作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898)自願公告
註銷已購回H股
本公告由株洲中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6月6日之通函(「該通函」)及日期為2025年6月27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 2024年年度股東會及 2025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同意授予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購回本公司H股的一般性授權(「H股購回授權」)。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會及2025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過批准H股購回授權之日(即2025年6月27日)(「該股東批准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3579484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489040900股H股,且本公司並無任何庫存股份)。根據H股購回授權,自該股東批准日期起至 (i)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東會結束時;或 (ii)股東於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分別通過特別決議案撤銷或更改相
關特別決議案所授予的授權之日(較早發生者之日)為止(「相關期間」),董事會獲授權於相關期間回購不超過48904000股H股。
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6日期間,公司於聯交所就其H股進行了一系列回購。
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共回購總計10245600股H股,約佔本公司於該股東批准日期的已發行總股本的0.7545%及已發行H股總股數的 2.0950%。已使用資金總額為
364711284.33港元(不含交易費用)(「該等回購」)。
– 1 –本公司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6日期間回購的H股已於2026年5月12日註銷(「該註銷」)。據此,本公司的已發行股份數目將減少10245600股至為1347702812股(包括 868907512股A股及478795300股H股)。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車」)約51.45%的股份,而中國中車通過其三家全資附屬公司(分別為中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及中國中車香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該等中車公司」,連同與彼等一致行動的人士組成的一致行動集團,統稱「一致行動集團」)合共持有本公司675841485股股份(包括610381485股A股及65460000股H股)。
於該等回購及該註銷前後,該等中車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情況如下:
於該等回購及緊隨該等回購及股東名稱股份類別該註銷前該註銷後持股數量持股數量
(股)持股比例(股)持股比例
中車株洲電力機車研 A股 600381485 44.21% 600381485 44.55%究所有限公司
中車株洲電力機車有 A股 10000000 0.74% 10000000 0.74%限公司
中國中車香港資本管 H股 65460000 4.82% 65460000 4.86%理有限公司
合計67584148549.77%67584148550.15%
–2–在該等回購及該註銷前,該等中車公司於本公司的權益佔當時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9.77%;及緊隨該等回購及該註銷後,該等中車公司於本公司的權益佔當時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50.15%。因此,於本公告日期,一致行動集團已合共持有本公司投票權超過50%,倘本公司進行進一步股份回購及註銷,或一致行動集團進一步增持本公司股份而導致其於本公司的持股比例進一步上升,也不會導致一致行動集團需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第26條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株洲中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東林
中國株洲,2026年5月12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為李東林;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為尚敬;
其他執行董事為徐紹龍;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開國、鍾寧樺、林兆豐及馮曉雲;以及職工董事為陳志漫。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