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7(A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 股)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3898(H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之附属公司及/或其各自的联系人及/或下属企业,统称“中车集团该等公司”)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2028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预计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七1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2028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预计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中国中
车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涉及金额已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本年(截至本次预计金额本次预计
2025年9月
占同金额与上30日)累计上年(2024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620272028类业年实际发已发生的年度)实际年度年度年度务比生金额差交易金额发生金额例(%)异较大的
(未经审原因
计)向关联人销售中车集业务需求
1630021100275007099.59602.538.55
产品及/或提供团该等变化服务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中车集业务需求
45006700101001230.91997.97.85
产品及/或接受团该等变化服务公司
合计2080027800376008330.411600.4/
2(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前次预计金额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截至2025关联交易关联实际发生金
20232024202520232024年9月30
类别人额差异较大年度年度年度年度年度日(未经审的原因
计)向关联人中车销售商品集团业务需求变
1150013800165007379.79602.57099.5
及/或提该等化供服务公司向关联人中车采购商品集团业务需求变
4200500060001483.11997.91230.9
及/或接该等化受服务公司
合计1570018800225008862.811600.48330.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永才
注册资本:2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
3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
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02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25813384万元,总资产58912910万元,净资产22668874万元,净利润151145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车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车集团为公司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车集团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目前中车集团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双方互相提供若干产品及设备、原材料、零配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检修服务、工程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服务和相关的研发、生产和试验设施。
2、定价原则: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有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招投标价;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招投标价的,按市场价;没有以上价格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按协议价。
4(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生效及有效期:协议为附条件协议。协议须在:1、公司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如适用)及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批准协议;2、协议
项下的交易不超出年度交易额;以及3、遵守上市地上市规则有关的任何其它规定后始生效。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起生效,协议规定的产品及/或服务互供的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含该等日期)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中车集团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独立决策,不受关联人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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