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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中信证券关于柏楚电子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柏楚电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

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计划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柏楚电子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3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柏楚电子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柏楚电子开展持续

4予以披露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2023年度柏楚电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2023年度柏楚电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1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体情况,采取的督导措施等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6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柏楚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7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守行为规范保荐机构督促柏楚电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8与规则等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行保荐机构对柏楚电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柏楚电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9陈述或重大遗漏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关文件保荐机构督促柏楚电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10告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说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交易所报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柏楚电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未发生该等事项2023年度,柏楚电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12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2023年度,柏楚电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报告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

14告:其他情形(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2023年度,柏楚电子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2023年度,柏楚电子不存在前述情形

33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应当及时向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竟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未来如公司

不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趋势,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

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电子元器件,未来如受宏观经济或其他因素影

响供应暂时受阻,价格上涨,短期内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比外,公司的盈利能力还取决于自身经营策略与管理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未

来若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服务质量等方面不断增强实力

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销售收入与下游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如未来下游行业增长放缓或出现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有可能面临业绩增速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风险

自前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下行,实体经济增长放缓,公司业务的经营与发展

可能会受到影响.如公司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和宏观调控

政策带来的影响,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以及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4

四、重大违规事项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07,113,183.52898,491,949.4456.61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728,914,349.94479,523,399.8452.0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673,923,206.04466,047,986.2744.60

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860,939,749.10619,282,545.2039.02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4,971,637,403.994,277,329,529.9116.23

总资产5,334,791,173.424,504,804,701.1018.42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993.315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963.3050.30

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4.613.2243.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112.48增加3.3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212.13增加2.4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8.5815.98增加2.60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6.61%,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的投

入,不断开拓新市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激光加工控制系统业务订单量持续

增长,智能切割头业务订单量大幅增长所致.

5

日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日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4.6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收益

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9.0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

导致净流入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0.76%、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0.30%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3.17%,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六、核心竟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光纤激光切割设备控制系统行业,占据了市场先发、核心技术、客

户资源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一)先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首批从事光纤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开发的技术型民营企业.十余年

来不断完善产品功能、稳定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接学度,保持产品竞

争力,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声誉.由于公司是业内首批推出激光专业加工成

套系统的开发厂商,相较于国内外其他通用系统广商,公司在国内激光加工控制

系统市场中具有显者的先发优势

(二)技术优势

公司联合创始人均来自上海交通大学自动化相关学科,建立柏楚电子后在运

动控制领域深耕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及行业经验,现作为公司董事

高管、技术团队带头人活跃在公司研发一线.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为激光切割控制

系统领域的专业人才,从事工业自动化产品研制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

与产品经验,对行业技术发展拥有深刻见解.在创始人及核心技术团队的带领下

目前公司已组建了一支稳定、专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员工864人,研发人员387人,占公司总人数44.79%,其中硕士以上

学历150人,占研发人员人数38.76%.在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的带领下

6

公司已拥有156项专利技术及集中于五大技术领域的多项专有核心技术,形成了公司已拥有156项专利技术及集中于五大技术领域的多项专有核心技术,形成了

能够覆盖激光切割全流程的技术链,技术体系的完整性全球领先,得到了客户的

广泛认可.

(三)资源优势

公司早期的进口替代模式打破了原本由国外企业垄断的激光切割控制系统

市场格局,目前已有包括大族激光、华工法利莱、亚威机床、领创激光、百超迪

能、嘉泰激光、镭鸣激光、庆源激光、宏石激光、蓝思科技、杰普特光电等在内

的600多家国内激光设备制造商客户、合作伙伴,在国内大量激光设备制造厂商

自行组装生产设备的大背景下,公司已经积累的客户资源以及坚持提供优质产品

和服务的理念为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2023年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6,146.02万

元,较2022年增长82.1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58%,较2022年增

加2.6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2023年公司研发成果仍以专有技术为主,共获得23项发明专利授权,4项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外观设计专利以及2项软件著作权,其他为商标.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714,500,000.00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2,620,754.71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24,931,096.79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市费用置换金额192,169.81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446,477,788.51

减: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590,000,000.00

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6,895,400.00

减: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94,048,781.2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3,675,611.1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1,107,182.6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

柏楚电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竹科学园区支行03441500040019278已注销

上海紫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050174450000000714已注销

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70010122002709518135,621,600.7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811020101330104796885,485,581.82

控软网络闵行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3101040160001634457已注销

柏楚数控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8110201013101230546已注销

合计221,107,182.61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8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977,499,805.88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9,104,622.65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31,372,978.25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155,309,264.23

减: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6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21,862,840.8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032,819.2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6,608,600.9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

柏楚电子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310104016000217816523,611,084.25

市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1642010010016488644,676,564.20

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12193929791070899,416,452.73

波刺自动化公司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9828007880190000398814,519,557.58

波锋科技杨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161901001002327157,757,429.30

柏楚数控公司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9828007880130000432816,627,512.85

合计206,608,600.91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为直接持股,不存在间接持股情况,具体持股情况如

下: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唐晔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28,053,27719.17%

代田田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副总经21,941,69914.99%

卢琳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19,036,11313.01%

万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监事会主席17,032,24311.64%

谢淼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监事12,022,7688.22%

周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832,1600.57%

韩冬蕾财务总监238,1930.16%

胡佳董事、副总经理238,3500.16%

徐军项目执行总监250,5930.17%

阳潇核心技术人员78,7500.05%

恽筱源核心技术人员78,7500.05%

金鉴中独立董事00.00%

张峰独立董事00.00%

习俊通独立董事00.00%

陈元元职工监事00.00%

合计/99,802,89668.2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柏楚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柏楚电子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2023年末,柏楚

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柏楚电子股份数

量较年初未发生变化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None

保荐代表人:

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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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年3月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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