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证券简称:柏楚电子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000号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9
普通股股东人数2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723384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723384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3.662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3.662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晔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朱弘恣因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荇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675599.99897840.00049470.000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517299.998023670.00139470.000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720299.999212840.0008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675599.99897840.00049470.0007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675599.99897840.00049470.0007
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828345199.996324360.00313840.0006
7、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4920412699.998124360.00163840.0003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631999.998712200.00079470.0006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233670399.99898360.00049470.000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公司202499.996512840.003500.0000
37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589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8
6关于董事薪酬370599.992324360.00653840.0012方案的议案74128关于公司《202499.994112200.00329470.0027
37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580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59关于公司《202499.99518360.00229470.0027
370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8449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及胡佳对议案6回避表决;股东万章对议案7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君楠、黄熙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报备文件(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