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元杰、王君彬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个人品德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同时,王君彬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姚元杰、王君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 8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