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苑琢)
2025年度,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王苑琢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王苑琢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任职之日起便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本年应是否连续以通讯出席股东董事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方式参大会的次姓名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加次数数数议王苑
88000否3
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协同其他委员,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等重要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会议时间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3的议案》
委员会2025年第一
1月18日2.《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序号会议会议时间议案的议案》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4
委员会2025年第二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月24日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8
委员会2025年第三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月25日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9
委员会2025年第四1.《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4月15日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10
委员会2025年第五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月22日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5年12
委员会2025年第六2.《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6月1日
次会议3.《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协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会议时间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3.《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准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3月
1年薪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18日4.《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议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和
2022-2024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9月1.《关于制定<2025-2027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
2
2025年第二次会15日任书><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议
3、提名委员会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会议时间议案1.00《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1.01《关于聘任李晓雨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1.02《关于聘任曾远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2025年22025年第一次会议月17日1.03《关于聘任庞靖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04《关于聘任李庆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05《关于聘任石岩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3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2月18日
2025年第二次会议作报告的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12的议案》
3月1日2025年第三次会议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因2025年2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涉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制度
建设、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独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
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六)现场考察情况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
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全面向本人介绍公司的情况,并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本人任职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
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内,公司完成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该等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有股票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议案需审核。
(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与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升。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苑琢
202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