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证券简称:智洋创新公告编号:2025-04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4
普通股股东人数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37002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237002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3995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399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永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嘉乐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700250100.000000.000000.0000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2.03、议案名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700250100.000000.000000.0000
2.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2.05、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2.06、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2.07、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2.09、议案名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2.10、议案名称:《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369575099.996345000.0037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取消监事3082100.00000.000000.0000会及修订<公司9510
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2.01《股东会议事规307899.854045000.146000.0000则》4512.02《董事会议事规307899.854045000.146000.0000则》45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震、刘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