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证券简称:智洋创新公告编号:2026-05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韩
美月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其他职务,同意聘任韩晓彤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晓彤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533-3580242
传真:0533-3586816
邮政编码:255000
电子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韩美月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韩晓彤,女,200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任中信证券(山东)淄博分公司客户经理;2023年9月至2026年7月,任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韩晓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