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证券简称:智洋创新公告编号:2025-05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5
普通股股东人数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02604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202604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1.9147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914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永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谢嘉乐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2025859799.998400.000019000.001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公司2025386999.950900.000019000.0491年前三季度利278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震、刘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