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证券简称:迪哲医药公告编号:2026-019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补流期限:自2026年3月30日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1795886744.00元
募集资金净额1773446130.53元
1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4月10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3月6日归还10336.33万元,前次临时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704.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进度(万元)(万元)
新药研发项目96672.618541.948.84%
国际标准创新药产业60672.0028994.6647.79%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9999.94100.00%
合计177344.6157536.5432.44%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实际使用了1033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33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期限。2026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
2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33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期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3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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