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安梅霞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于2026年7月13日对如下事项作出决议:
1. 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阿斯利康签署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与并列第一大股东ASTRAZENECAAB的关联方AstraZenecaUK 签署的《许可协议》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快舒沃哲全球范围内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对公司深化全球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现金流结构,加速前期研发投入回收,为后续管线的持续研发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坚持源头创新,致力于填补全球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的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安梅霞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朱冠山
(迪哲 (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董事/Director: TIANYOUWANG(王天佑)
签字/Signature: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姜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