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
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符合法定要求。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安梅霞女士主持,经与会独董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于2025年12月16日对如下事项作出决议:
1.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
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符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以下无正文)
1(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姜斌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签字页(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学恭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签字页(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朱冠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签字页(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安梅霞
______________________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