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仁度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毅)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准时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永毅,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上海安达信(企业)咨询有限公司,1997年至2001年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年至2010年先后任职于上海协信兆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8年任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8年至今任 CangoInc.(灿谷集团)董事、首席财务官,2020年10月至今任仁度生物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会情况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参加会议会次数张永毅5500否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2025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前述会议就定期报告、年报审计、董事提名、经营计划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审计委员会4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全面介绍公司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本人可以利用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按照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维持了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本人履行了回避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就其他董事的回避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在报告期内,本人于董事会会议中审议了涉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具体包括该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授予价格的调整、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处理。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另外,本人也将继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强化对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的监督关注,以更加审慎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张永毅

2026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