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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卓越新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196证券简称:卓越新能公告编号:2026-010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1号文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93元,募集资金总额12879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87003779.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896220.75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4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907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72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67.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09426.3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3590541.04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0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5)第 B00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

余情况如下:

项目余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1200896220.75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133392174.39

*

加:募集资金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91296.34

减:募投项目支出1012738987.83

减:募集资金置换40846714.85

减:归还银行贷款35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6311769.2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9582219.57

注:*募集资金户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91296.34元已通过公司非募集资金户支付。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4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余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293590541.04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存款利息收65242.25入(包含手续费支出)

加:募集资金尚未支付发行费用*2447162.52

减:募投项目支出-

减:募集资金置换-

减:归还银行贷款-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购买存量大额存单垫付的应计利息21726597.2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4376348.59

注:*募集资金户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447162.52元已通过公司非募集资金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19年11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以下简称2“农行龙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新罗支行”)

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行龙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700101046666664、13700101048888886),在兴业新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1010100160188888)。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担任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因此公司与原保荐机构英大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英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福证券承接。2024年12月,公司、华福证券分别与农行龙津支行、兴业新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变更后天然脂肪醇和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由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实施,2025年12月2日,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与华福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生物科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700101040033473)。

2025年1月,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公司注销农行龙津支行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13700101048888886。

(2)2024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为“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在农行龙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700100046668886。

公司与华福证券、农行龙津支行于2025年10月21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变更后天然脂肪醇和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由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12月2日,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与华福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3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生物科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700101040033481)。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理财产品名称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137001010466666641359853.8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大额存单5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137001010486868683061433.3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171010100160188888325787.8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1370010104003347324835144.5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大额存单30000000.00

合计129582219.57

(2)2024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理财产品名称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137001000466688864376348.5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大额存单270000000.00

合计274376348.59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8858.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4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对应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原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000万元,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9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自2025年10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7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预期年

金额(万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

元)

率(%)兴业银行福建省龙岩

结构性存款浮动利率2000.002025/12/22026/1/301.65新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3000.002025/11/142026/1/30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1/272026/2/3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5预期年

金额(万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

元)

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3000.002025/11/32026/1/4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5000.002025/6/182026/2/3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1/272026/2/3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3000.002025/10/312026/2/3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0/312026/2/3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1/32026/10/242.65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1/32026/1/16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1/32026/1/16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1000.002025/11/32026/1/10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3000.002025/11/32026/10/242.65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2000.002025/11/32026/1/16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大额存单固定利率3000.002025/12/52026/2/33.10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合计——37000.00———

注:起息日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购买大额存单的起始日。

(四)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原保荐

机构英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在现有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的土地和已建成的配套设施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追加投资,用于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6过。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34918.7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建设的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变更后天然脂肪醇和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由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卓越新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卓越新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8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089.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25.6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8858.5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是否达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入金额(2)(%)(4)=现的效益生重大变金额的差额态日期效益

(如(3)(2)-(1)(2)/(1)化=有)

1、年产10万吨

生物柴油(非粮)

否56100.0050798.9650798.963953.6048928.97-1869.9996.322025年4月5069.38否否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

否7500.007500.007500.00-6683.80-816.2089.12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73600.0068298.9668298.963953.6065612.77-2686.19计超募资金投向

1、偿还银行贷款否3500.003500.003500.00-35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新增年产10

否10000.0010000.0010000.00-9545.09-454.9195.452022年12月6860.35是否万吨生物柴油项

9目

3、年产10万吨

烃基生物柴油生否34918.7346329.1846329.1824672.0840200.71-6128.4786.77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否产线超募资金投向小

48418.7359829.1859829.1824672.0853245.80-6583.38

合计—122018.73128128.14128128.1428625.68118858.57-9269.57——11929.73——

“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于2023年第三季度完成项目供地手续后,公司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因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论证调整,故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公司于2025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详见本报告“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已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超募项目“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为11410.4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6109.41万元,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结余资金形成的原因如下: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2.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

101、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然脂肪醇及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目(即“烃基一线”)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更为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将“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超募项目“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建设,由此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和“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025年度,公司执行产供销效益优先原则,合理控制原料采购成本,动态调整各生产基地生产负荷,优先保障单吨产品盈利,故本年度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产能利用率不高,效益受到影响。

11附表2: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359.0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调整后投资投入进度性是否发目含部分变更承诺投资承诺投入投入金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总额(如有)总额金额(1)(2)(%)(4)=生重大变额金额的差额(2)/(1)态日期效益效益(3)=(2)-(1)化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

油生产线项否29359.0529359.0529359.05---29359.05-2027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烃基二线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12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0月31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日为基准日,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即“烃基二线”)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更为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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