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证券简称:卓越新能公告编号:2026-02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830号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宝生物能源分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0
普通股股东人数1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75432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75432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6.6905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6.69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叶活动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1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郑祯女士、方柏山先生、郭晓
斌先生和职工董事曾庆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学东先生、副总经理连荣潮先生和王高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9694559799.38721286590.13184690020.4810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9694559799.38721286590.13184690020.4810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9720195199.65003413070.3500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358965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101649196.98493424743.0151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9719968499.64773419740.350516000.0018
6、议案名称: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调整对外担保额度暨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9628950898.714612537501.285400.0000
37、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9741233299.86571309260.1343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3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1101765896.99523413073.004800.0000
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
4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1101649196.98493424743.015100.0000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和高
5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1101539196.97533419743.010616000.0141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被担保对
象、调整对外担保额
61010521588.9624125375011.037600.0000
度暨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共7项,其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6外,其余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3、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兰昌、韩海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