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弛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弛,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有机
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斯坦福大学化学专业博士后,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
200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以及不存在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单位:次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是否连续出席股东
None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的次数
张弛12121200否4
注: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注: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已提前请假.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
立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
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共计6次,其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参加前
述会议,会前与公司相关人员积极沟通,充分了解每项议案的具体内容,并充分
行使了表决权,对每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主要履行的职责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相关资料并提出合
理建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审核公司对外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对公司
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三)本年度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会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
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
议案投了赞成票.
(四)本年度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本年度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共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3
次,在信息披露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均予以积极全面回复,与投资者建立起更
加有效的双向沟通,并以此作为沟通桥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本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沟通次数超过10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关决议执行情况等,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提供相关会议
材料,并在会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
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
对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河博弘基金)份额司法拍卖、变更等客
观情况变化,减少公司对海河博弘基金认缴出资额6,930.00万元,即认缴出资
额由9,900.00万元变更为2,970.0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
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放弃公司参股公司天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放弃公司参股公司天
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1.710651万元人民币的优先认购权.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
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关联方张家界久瑞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8,100.00万元人民
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前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
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
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营情况.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
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本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
司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国锋先生、解敏雨先生、王立新女
士、贺晞林先生、寇福平先生、张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周晓苏女士、张弛先生、马连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周晓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2023年7月10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由前述人员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解敏雨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贺稀林先生、寇福平先生、张齐先生、郝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郝蕾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秀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要求.2023年,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3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关联人
员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强化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关联人员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
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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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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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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