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久日新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6.6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415.74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29.30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0.68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募投项目名称(万元) (万元)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
限公司年产 87000 吨光
95.10(前期已投入) 95.10(前期已投入) -
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已终止)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
公司年产 9250 吨系列 54941.65 53654.04 97.66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年产 24000 吨光引发剂
141.37(前期已投入) 141.37(前期已投入) -项目(已终止)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 600
6700.00 6481.47 96.74
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
公司 18340 吨/年光固
20177.00 7278.81 36.07
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
公司年产 2500 吨光固 1800.00 1800.00 100.00化材料改造项目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年产 4500 13000.00 12424.46 95.57吨光刻胶项目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 8000 吨/年光引发 5000.00 971.50 19.43
剂 H4 酮项目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
公司年产 1500 吨酰基 3900.00 1484.23 38.06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年产 350 吨
900.00 458.74 50.97
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
5470.66 348.86 6.38
建项目(暂缓实施)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
5000.00 5035.85 100.72
验室建设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5.60 100.03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
22416.30 - -
途的募集资金
合计 159542.08 110180.03 69.06
注:上表中“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
100%,原因系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的原因近年来,银行借款在支撑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也相应积累了一定的债务规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61677.50 万元,长期借款为 19580.26 万元。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公司利息净支出分别为 2156.44 万元、2135.64 万元和 1240.84 万元,财务成本较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为
22416.3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3.11%,该部分资金至今未能投入具体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使用,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鉴于上述情况,结合公司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22416.3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22416.3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