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
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运河、石振东、肖忠实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