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证券简称:华峰测控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1.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17日: 2.1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2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日,并同意以 72.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6名激励对象授予7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