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证券简称:华峰测控公告编号:2026-061
转债代码:118071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883202.14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4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
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49475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14811.32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316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089360.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070828.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验资报
1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存储开户主体开户行专用账户募集资金用途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于自研 ASIC 芯北京华峰测控技
公司北京丰台科技110939178410001743160188.68片测试系统的研发术股份有限公司园支行创新项目
华峰测控技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基于自研 ASIC 芯(天津)有限责有限公司天津中新02251101040014211片测试系统的研发任公司生态城支行创新项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基于自研 ASIC 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
175888.0074947.50
项目
合计75888.0074947.5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华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55843.66元(其中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95843.66元,天津华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60000.0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255843.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基于自研 ASIC 芯片测试系统的研
13255843.663255843.66
发创新项目
合计3255843.663255843.66
2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404171.85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27358.48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27358.4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费用类别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保荐费用1886792.451886792.45
审计及验资费用349056.60349056.60
律师费用764150.94764150.94
资信评级费用188679.25188679.25
信息披露费用429245.28429245.28
发行手续费9433.969433.96
合计3627358.483627358.48
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3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3-0024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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